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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河湖泊一丟,就逃之天天,誰也不知道是誰幹的。他們兩三人一夥,在無人處向單身的外鄉人下手,得手後便散去。就是一些俠義道上的人,對他們也成到頭痛。一來他們並沒有作大案,都是些無名之輩,不屑自己去動手;二來他們殺了人後往往毀屍滅跡,也無從去追查,除非是恰巧碰上他們搶劫殺人,才出手嚴懲。

聶十八一進店投宿,就被這些宵小之徒注意到了。這些宵小之徒,沒有什麼大本事,但觀察人的行囊都十分有本事,有的還故意撞了聶十八的背囊一下,感到外囊沉重,不缺金銀之物,暗暗大喜。但覺得在城裡不好下手,便決定第二天到郊外無人處向聶十八下手。

聶十八也是第一次在江湖上行走。他居然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