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犯在獄中死去,那便意味著繁瑣的發文填表。同時,要是知縣被發現有翫忽職守或虐待人犯的過錯的話,還會受到罰俸的處分。可是,捕役們又報告道,張姓人犯的情況繼續惡化,到了5月20日,他已經只剩一口氣了。醫生髮現,他脈息微弱,面板燥熱,舌胎髮黃。捕役們還報告說,雖經使用草藥,卻未見效果。當天晚上,病人就死了。
一個乞丐死在獄中自然不會驚動什麼人。雖然清代的牢房大概不會比當時其他地方的牢房糟糕多少,但即便對一位意志堅強的英國人來說,1860年在刑部牢房被短暫關押的經歷,也算得上是一種考驗了:監獄的紀律本身並不十分嚴厲。如果不是因為飢餓,臂上和腿上有鐐銬與繩索之處引起的疼痛,脊骨上受到鐵製頸珈的重壓,爬來爬去的臭蟲弄得到處感染,再加上犯人們不時會被帶走遭到毆打用刑(當被送回來時,他們腿上和身上總是鮮血淋淋,虛弱得連爬都爬不動了)——如果不是因為這一切,獄中就沒有什麼別的太大的痛苦了。①一位中國文人曾在同一監獄被關押過一年(1712~1713年),他對同獄難友們的遭遇作過這樣的描述:“他們原先的寢食習慣均被忽略,如果得病,亦得不到醫藥。這就是他們為什麼這麼容易死亡的原因所在。”②現在,剛才提及的蘇州這個張姓乞丐的案卷被人小心翼翼地塞進了各種證詞,用以證明他的死因。證詞中有來自獄卒的(“小的並沒有把他凌辱”),有來自同獄囚犯的(獄卒“實無凌辱他的,情願具結”),有來自縣醫的(“不治之症”)。還有來自驗屍官的(“生前患病身死”)縣裡出資為他買了一口棺材,同時,他的原籍所在縣也得到了通知,以備他的親屬會提出認屍的要求。
一個囚犯死了,另兩個則因缺乏證據而獲開釋,這實在算不得是一件值得記憶的司法案例。然而,因為這樣一件頗令人棘手的事終於得到了解決,屠知縣卻免不了感到如釋重負。雖然為使自己不致在今後受到翫忽職守的指責,他必須釋出那道關於這一剪髮公案的公告,但他並不因此便認為有理由繼續關押丘、陳兩個乞丐。這只不過是一件荒謬的小事,只不過是一些在愚昧百姓中流傳的迷信謠言而已。至於那個令人討厭的孩子,也許只是在胡思亂想。
死了一個囚犯?——可是囚犯死亡是什麼時候都會發生的事。會因為此事而惹出別的麻煩?——可能性實在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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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洛赫的敘述,轉引自博德:《十八世紀北京的監獄生活》,載《美國東方協會雜誌》,第89卷第2期(1969年),第329頁。
②轉引自博德:《十八世紀北京的監獄生活》,第32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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胥口鎮奇事
浙江省湖州府的法雲庵是淨莊和尚居住並從事法事的地方,它正好座落在離吳石匠遭遇妖術事件處不遠的南條河下游。①1768年春,又到了要到蘇州為廟裡補充供給(例如採備焚香之類的供品)並探親訪友的時候。淨莊僱用了一位桃姓的船民,送他和六個同行的和尚乘船順太湖東岸去蘇州城。淨莊和侍僧大來隨身共攜帶了一千文銅錢。其他人身上則帶錢不等。
他們是5月4日(亦即乞丐們在蘇州被逮捕的第二天)出發的。
第二天下午,他們的船停泊於湖邊的商鎮胥口鎮。淨莊和尚與船伕上岸去置辦食物時,在胥王廟歇腳休息。一位名叫張子法的漁夫進得廟來,問淨莊是不是從湖州來的。
近來,恐怖的謠言已使當地人相信,湖州來的和尚們正在當地剪取人們的髮辮。難道淨莊和尚也是他們中的一個嗎?張子法威脅說,他要抓住他們探個究竟,嚇得淨莊和船伕逃出廟來。張以為自己的懷疑得到了證實,也大喊大叫地尾隨他們追出廟來。
市場上的人群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