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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白善直接徇私劃了一大片給長工們建房子,建豬棚和雞棚。

每年的水稻、小麥收成,不算高,就算現在最平常的均產,那也有不少了。

加上種植的豆子,不算今年新新增上的豬,但就是養雞和養羊,每年的收益也不會很差,三百畝的地,滿打滿算下來,除去成本,一年收成最低收益也不會低於八十兩。

作為縣令,住是免費的,吃嘛,他們除了俸銀,還有祿米呢,每個月發的祿米不僅夠吃,還能賣一些出去,賣出去的米麵只要不是生活奢靡的,絕對夠買肉了,菜蔬這些東西自家職田裡就能出產……

說真的,白善和周滿自來北海縣後,他們倆人的祿米和俸銀不僅足夠養家餬口,還能夠剩餘一些呢。

白善職田上的收入完全可以存下來。

他們可養了不少人,花銷比路縣令大多了。

「您做這縣令時間也不短了,一年最少八十兩,五年便有四百兩了,更不要說其他的收入了……」

路縣令看著紙上白善算出來的收益,嘴巴微張,本來半天都說不出話來,聽到這句話時一個激靈醒過神來,跳起來道:「白縣令可別冤枉我,我怎麼可能有別的收入?」

白善:「……所以您手上的錢就一直收著不做投資?」

路縣令再次一呆,「投資?」

「對啊,雖說官不與民爭利,但是吧,在合理的範圍內增加資產還是可以的。」

路縣令:「……比如?」

「比如本縣巡視縣域時發現了一處荒蕪的山上有湯泉,於是我按照律法規定付錢買下了那座山,然後在上面種點兒菜蔬瓜果,再在那附近修建幾個院子,種出來的瓜果可以自家吃,也可以賣錢,院子嘛,也可以租出去待客,自己自在了的同時也能賺些錢,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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