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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部分

相秦檜。作者讓美猴王回溯過去,置身許多重大歷史時刻,最後才返回《西遊記》“洗心掃塔”的故事順序中去。這實際上便是時間旅行的樸素構思。只不過那是一部魔幻作品。在西遊記的所有續書和仿作中,這也是最受後人推崇的一篇。

美國作家傑克倫敦在《漫遊星星的人》當中,將催眠術與“準時間旅行”結合在一起:主人公達萊爾斯坦丁因殺人入獄,在嚴酷的監獄環境中,他苦練催眠術,竟然能使精神離開肉體,雲遊天下,並在“種族記憶”的支配下,不停地附身在先祖的身上。

於是,斯坦丁便隨著這些人,捲入歷史洪流之中。他忽而變成美國牛仔,與印弟安人交戰;忽而變成生活在巴黎的埃及隱士,與一刺客搏鬥。接著又變成英國國王的妹夫、朝鮮公主的丈夫、羅馬軍團的一員……其靈魂越跑越遠,最終竟然來到洪荒年代,成了原始人。好在最後他總算回到文明時代。

十九世紀八十年代末,文風恢諧幽默的美國作家馬克吐溫創作了時間旅行題材的小說《亞瑟王朝的美國佬》。在這部小說裡,十九世紀的“我”因為和人鬥毆,昏迷過去。醒來後到了六世紀的英國亞瑟王朝。“我”由於熟悉歷史,透過“預言魔法”保得性命。又利用火藥技術,確立了在王宮中的地位。竟然搞起了產業革命,建立工廠,培養科學家和工程人員,製造蒸汽船,發行週刊,興辦電訊電話,鋪設鐵路……

當然,教會視“我們”這些科學技術派為死敵,發來三萬大軍攻打。而我們雖然僅有五十三個人,但憑藉地雷、高壓電網和機關槍,把敵人打得落花流水。不過,馬克吐溫最終讓主人公遇到了巫師暗算,長眠一千多年回到十九世紀。於是,真實歷史並沒有發生重大改變。這部小說與後來標準的時間旅行小說的差距,僅僅在於主人公不是乘坐時間機器,而是被當頭一棍打回歷史的。

一八八八年,年僅二十二歲的威爾斯就在《科學學派雜誌》上發表了中篇小說《時間的鸚鵡螺》。這篇小說相當粗糙,幾乎沒有什麼反響。威爾斯後來反覆修改,終於在1895年拿出了它的第五稿——《時間旅行器》,從此一炮打響。

和以往透過巫術、作法、催眠術進行時間旅行的構想不同,威爾斯第一次提出了“時間旅行器”的概念。雖然他在小說裡描寫的時間旅行器,是由象牙、鎳棒、錶盤等攢成的莫明其妙的東西,但畢竟是“科學”而不是魔法。時間旅行家大談特談時間的物理性質,也將整篇小說籠罩在科學的氛圍之中。於是乎,這篇作品就成了時間旅行題材正式誕生的標誌。

小說主人公,那位從頭到尾沒有出現名字的“時間旅行家”先知一般出現在讀者面前。他啟動那臺只能在時間中運動,無法在空間中移動的時間機器,來到公元802701年。那個時候,地球上彷彿是一個大花園,生活著嬌小的埃洛伊族。他們吃喝玩樂,智力低下。夜晚,生活在地下,形似白猿的莫洛克族便鑽出來,獵取埃洛伊為食。同時,莫洛克們操縱著古人們留下的巨大機器,飼養著埃洛伊們。從同一人類繁衍出來的兩個支派,就這樣悲慘地分了家。時間旅行家在那個世界裡失去了他的小情人維伊娜,在悲痛中飛往更遠的未來,直至生命絕跡的時代。

《時間旅行器》一書構思奇特,情節震憾,立刻成為名著。後來曾經被多次搬上銀幕,最晚的那部竟然超過了小說發表時間一個世紀。足見這篇作品有超越時代的不朽魅力。

很快,時間旅行就成了科幻小說的熱門題材。為了突破威爾斯,許多時間旅行方式被後世科幻作家提了出來。在幽默科幻小說《布魯克林工程》中,美國官方研究了“追時機”。這臺時間機器的兩部分可以憑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原理,分別進入過去和未來,並且與當代的時間距離等同。

在臺灣科幻小說《鵜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