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需求。他們是文學的讀者。“打工文學”就是這一細分市場的選擇。甚至,它可能僅僅是中國文學市場的獨特型別。
還有的朋友問我,如果有相當一批型別小說將從主流文學中分化出去的,那麼,主流文學還剩下什麼呢?我想,未來的主流文學,很可能和幾百年前的哲學一樣,當一門門具體科學從中分化以後,還剩下的就是認識論,是科學哲學。所以,最後的純文學,應該主要是種種文學技巧的實驗場。實際上,即以今天的情況來講,主流文學界也已經顯示了形式大於內容,專務文體實驗的特點。
那麼,再回到剛才的一個問題上來,型別文學會不會模式化?會不會限制作者的創造性?筆者以為,首先要肯定型別文學肯定都有其規則。即使沒有什麼理論專著去闡述這些規則,某一型別的作者在寫作中,讀者在閱讀中,也會預設一些規則。
但是,寫作規則和閱讀規則的產生和發展,是型別文學長期積累的結果。它的動力是使這個文學型別更好看,而不是相反。當年喬丹籃球打膩了,曾經當過棒球運動員,這是可以的。只要他遵守棒球運動的規則。而他如果在籃球場上用腳踢球,則是不可以的。因為禁止用腳踢球,是為了保證籃球比賽精彩性的基本規則。
同理,葉永烈不寫科幻去寫傳記,也是可以的。但如果他在其傳記作品中加入了科幻情節,他絕不會成為傳記文學大家。斯皮爾伯格不拍科幻片,去拍《拯救大兵雷恩》,《辛德勒名單》,這也是可以的。但如果他在《拯救大兵雷恩》中加入了鐳射炮,或者在《辛德勒名單》裡,讓某個角色如《X—MAN》中那樣,用意念力撕毀集中營的鐵絲網,這兩部電影恐怕只能引起觀眾鬨堂大笑。
所以,遵守型別文藝的創作規則,主動地戴上鐐銬跳舞,正是發揮創造力的保證,如果作者確實有足夠的創造力的話。
好了。對“型別文學聯合革命”的問題,筆者就談這些吧。徹底談清楚恐怕要一個型別一個型別去寫,那是十幾本、或者幾十本書的任務。在本卷下卷裡,筆者就在型別文學這個大框架中,談談科幻小說這個具體的型別文學:它的內部再分類,以及它在整個文學格局中的位置——現在的位置,和未來可能擁有的疆域。
需要指出的是,對於科幻文學和主流文學之間的關係,科幻界人士莫不重視。尤其是一線科幻作家,他們在文學事業上已經頂到了“透明天花板”,迫切需要整個文學界,而不僅僅是科幻迷的承認,他們就逾發重視這個問題。但他們在討論這個問題時,往往只是看到了“雙邊關係”。他們不清楚,科幻文學目前所受到的輕視,其實是所有型別文學,尤其是那些自發形成於“鄉野”的型別文學共同的命運。如果不把這個“雙邊關係”放到整個文學世界、文學格局裡,放到“多邊關係”中去探討。恐怕既不會有真切的認識,更不會有明確的目標,只能形成一些發洩不滿的文字罷了。
要分析型別文學,筆者提出一個重要概念——型別文學的源文化。對某種型別文學起決定性影響的社會實踐領域的文化表現,便是該型別文學的源文化。比如,偵探(推理)小說的源文化,是現代司法實踐。武俠小說的源文化,是中世紀曆史文化,和武術文化。奇幻小說的源文化是中世紀宗教、神話傳說。科幻文學的源文化自然便是現代科學了。
在這裡需要明確的是,某個型別文學的源文化,指的是某個領域的文化現象,而不是那個領域實踐本身。司法刑偵實踐並不直接發育出偵探小說,是其中的文化現象,如公正觀念,追求實證的嚴謹思維方式等等。現實中的武術也並不直接培養出武俠文化。除了解放前向愷然(平江不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