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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猴急的靠近他,伸手就要挑開他的斗笠。被他眼疾手快的擋住了,打掉了我正欲行色的手。我很是不爽,替人辦事的車伕還這麼有個性。天矇矇亮,再加上在湖邊,一切都被籠上一層薄沙。車伕一襲未知顏色的衣服(霧氣太大,看不清顏色),蓋上斗笠,讓人有種飄飄欲仙的錯覺。
“小姐莫急。”那人不緊不慢的說道。這話聽起來就讓人浮想翩翩了,他把楊芙蓉我想成了什麼人?難道說我的長相就這麼輕易的把我出賣了嗎,是個值得深思的問題。“莫怕,莫怕。本小姐只是想知道你是男是女。”我假惺惺的說道,可怎麼聽都覺得像是想要吃掉小羊的灰太狼。“小生自是男子。”
他不疾不徐道。“可我怎麼都覺得眼見為實。”我還是心有不甘,他越是推讓,我越想看他的廬山真面目。“怎麼,難道小姐想要試試嗎?”我聽得出他話語中隱含的笑意。笑笑笑,笑死你才好。算你贏了,我可不敢“以身來試”。我只得灰溜溜的鑽進了馬車,這馬車設計的倒是不錯。
裡面很是寬敞,簡直就是一間女子的臥室。一張大床正在向我招手,我響應號召的躺了上去。只覺得腦袋剛捱到枕頭,意識就開始模糊……這馬車顛簸的沒完沒了,睏意也隨之一點點消失殆盡。我揉了揉睡眼,肚子很不爭氣的“咕嚕”一聲。我撩起簾子,天居然已經黑了。
我們這是跑了有多遠,也該停下來休息一下了吧。那車伕還在盡責的工作著,我往他肩上一拍,他輕巧地躲了過去。丫丫的,這廝是不是長了後眼。我無奈道:“我說,我們是不是該停下來吃飯了?”他沒有立刻回答我,過了會兒,才無奈道:“好吧。”究竟是我當家還是他當家,一副二五八萬的樣子。
不過,沒過多久,我也明白了他的無奈。我們停得這個地方,前不著村後不著店,荒山野嶺的。去哪找吃的?“還要走多遠才會有人家居住?”“五六個時辰。”五六個時辰,那還不把我餓扁了?“你在這裡等著,我去找吃的。”沒等我說話,他好聽的聲音又傳來。說著,也不等我回答,走向了叢林。
雖然我本身疑心很重,但是這傢伙不得不讓人起疑心。他的表現越來越不像個車伕。單從這通身的氣質,感覺就像是個富家公子哥。他獨自一個人去林子裡獵捕吃的,應該有些武功吧。我隱隱覺得,他的武功還不低。再者,阿蠻哪去了,就算是她給我僱了個車伕,自己不至於不來吧?層層謎團搞得我根本摸不清頭腦,但我現在無暇顧及。因為我有更重要的迫切的要解決的問題:我的肚子實在是好餓。
☆、第六十七章第六十八章
看到了那車伕緩緩向我走來,手裡還捉著兩個小動物,我這才放下心來,晚飯是有著落了。走近一看,才看清楚是兩隻小兔子。已經奄奄一息了,我為它們默哀了幾秒鐘,如果我不吃你們,我也快要餓的奄奄一息了。再說,是這個車伕殺的你們,和我沒有一毛錢的關係。
不是我囉嗦,是我要把這其中的利害關係考慮清楚了。才能心安理得的享用晚餐,否則,影響我的胃口,這可就相當的不好了。天色雖然黑,但我還是辨認出這車伕穿了一身黑色的衣服,可我怎麼有種他穿白色會更好看得直覺。難道這就是“元府後遺症”?在那裡呆的時間長了,覺得什麼人好像都應該穿白色。
只見他把兩隻兔子放到了一邊,又到附近撿了些樹枝來。從懷裡掏出了打火石,看樣子是要做飯了。這不是穿越劇中的經典橋段嗎?話說這男女主人公就是在這樣“半夜三更,荒郊野外,孤男寡女”的情況下,摩擦出愛的火花。難道說我楊芙蓉終於否極泰來,老天賜給我一個大帥哥和我一起雲遊四方嗎?
我這人,還是很相信緣分的。“要想抓住一個人的心,就要先抓住一個人的胃。”正好,我也可以嚐嚐他的手藝,當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