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和稅收。
當然也不是不需要商人,商鞅是希望比如鹽、鐵等買賣由國家親自來管理,這樣才能進一步集中政治和經濟權力。
當時的商人不能穿絲綢衣服,甚至要編入市籍,與犯罪的官吏、贅婿等同列,隨時都可能被押往邊疆服役或定居。
秦始皇平定南越之後,就曾經將大量的犯罪官吏、贅婿、商人遷到了嶺南地區開荒、定居並駐守,可想而知商人在當時的地位。
秦始皇死後,各地起義不斷,代行南海郡尉一職的趙佗封鎖五嶺諸道,既有私心不願意北上中原參與這場大暴亂,亦有他麾下大多是犯罪官吏、贅婿、商人等,他們不願意為了秦國的存亡而戰。
漢朝建立後,劉邦早年可能被商人坑過,漢雖然承秦制,但是講究輕徭薄賦,休養生息,許多嚴厲的律法與政策得到修改,但是關於商人的法律與政策卻統統繼承了下來。
不僅如此,劉邦在商人不能穿絲綢衣服的基礎上,還加上了不得乘馬車,不得購置土地,還必須繳納雙倍的稅賦。
劉邦駕崩後,惠帝及呂后執政時期,取消了商人“禁止穿絲綢、乘馬車、購土地”等禁令,不過商人以及其後代仍然不能入仕為官。
文帝時,“開關梁,弛山澤之禁,”解除了各地關卡對於商人的限制,以及開發山澤等自然資源的禁令也取消了。
隨著山川河流的開發,商人們逐漸增多,奔赴天下,追逐利益。
文景之治時,天下間的商人們已經是漢初之時的數倍之多,他們手中掌控的財富已經不可小覷,朝廷為了解決財政收入不足的問題,不得不提出一些惠商政策。
“入粟拜爵”就是這個時候出現的。
所謂的入粟拜爵就是用糧食或是銀錢換取爵位的制度,如果犯了罪行,除了造反等少數無法赦免的罪行外,其餘罪行皆可以透過用錢財抵罪。
漢朝也是從這個時候開始,開了賣爵位的先河。
爵位和官職不同,漢朝的爵位是虛職,沒有實權,除了為自身帶來一定的聲望外,最大的作用是可以贖罪。
這一時期商人們雖然可以買到爵位,但是要想進入仕途掌握實權,仍然是奢望。
景帝時期,朝廷賣爵位最高到了大庶長。
此爵位不但位比九卿,同時,還允許這些人擔任三百石以下的官職。
商人的地位從此開始漸漸重要了起來。
:()三國:華夏名將突然降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