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時間以後,黃搏舉便另有目標了。
要是其他女孩遇到這種情況哭鬧一陣,也就罷了,李媚卻不想就這麼放過黃搏舉,向其所要了一筆不少的錢財作為她的精神損失費。
黃搏舉可不是冤大頭,自然不願意出這筆錢,他雖有一個做市長的老爸,但黃鵬程在經濟上對他控制得比較嚴,平時吃喝玩樂的費用都是張鴻濤和許茂兩人贊助的。這會黃搏舉當然不好意思讓兩人拿兩千塊錢出來,幫他擺平這事。
李媚未能實現她的目標,並沒有和黃搏舉鬧翻,而是繼續如花蝴蝶一般在其身邊飛舞。將近一個星期以後,終於被她等來了機會。
那天晚上,黃搏舉喝了不少酒,而他這段時間正在追的那個女孩還沒有拿下,渾身只覺燥熱難耐,恰巧這時,李媚出現在了他身邊。
黃搏舉先是言語示意,要是換作往日的話,李媚早過來伺候他了,誰知這天她卻一點反應也沒有,還說什麼天太晚了,她想回去了等等之類的話語。
黃搏舉本以為李媚在和他搞欲擒故縱的把戲,並沒有太當回事,當見其站起身來真準備離開的時候,他再也按捺不住了。
黃搏舉將李媚攔腰抱住,直接將其甩到了床上,然後就粗暴地剝光了她身上的衣服,不顧李媚的哭鬧,直接命中本壘,然後就開始快樂地動作起來。
當這一切結束以後,李媚說要去告他強。奸,黃搏舉先是愣了愣神,但隨即緩過勁來一臉壞笑地說道:“你只管去告,這是兩廂情願的事情,隨你去哪兒都沒用。”
說完這話以後,黃搏舉毫不在意地穿上衣服離開了李媚的租住屋。
正是因為聽了黃搏舉的這話以後,李媚的心裡沒底了,第二天讓和她租住在一起的女孩去找李澤,然後便將事情告訴了他。
李澤本不想插手此事,但看在往日的情分上,還是跑到泯中找到林熹說了這事。聽了林熹的一番說辭以後,他回去就原原本本地將那話告訴了李媚,她當即就表示一定要去公安局告黃搏舉。
李澤當時聽到李媚的表現還覺得有點奇怪,昨天林熹找過他以後,今天一早他去仔細打聽了一番,原來這當中還另有隱情呢!
李媚從李澤這兒得到黃搏舉的行為屬於強。奸以後,她再次去找了黃搏舉。李媚的用意還要是想獲得一點補償,她的要求也不高,仍是之前提出的兩千塊錢。
李媚心裡也清楚,如果真把黃搏舉告了,她不光得不到一分錢,而且她也會名聲掃地,不到萬不得已的時候,她是不想魚死網破的。
黃搏舉再次見到李媚以後,便認定了這女孩是虛張聲勢,想要敲他一筆錢了事,於是根本鳥都沒有鳥他,直接將她攆了出去。
如此一來,李媚發現想要從黃搏舉的身上得到補償的目標難以實現了,於是就堅定將其送進局子裡的決心。
李媚倒是說到做到,在和黃搏舉談崩的當天晚上,她就來到了她們租住屋所在的城南派出所。
派出所初聽強。奸,這可是大案,當然不敢怠慢,做了相關記錄以後,就讓她先回去了。誰知到第二天下午的時候,派出所的人卻透過學校找到了李媚告訴她,他們透過調查瞭解,認定李媚所說的和實際不符,不予立案。
李媚想不到竟會是這樣一個結果,她不光沒能把黃搏舉送進監獄,反而使得學校裡的人都知道了她和黃的事情,現在無論老師、同學看到她的眼光都怪怪的。
在這之前,一中就有很多關於李媚的傳聞的,但那緊緊只是傳聞而已,誰都沒有親眼見到。現在派出所的人都找到學校裡來了,那可是板上釘釘的事情了。
開始,校園裡還圍繞李媚被強。奸展開,到了後來說什麼的都有了,最終竟傳出李媚為了錢故意報假案,實則根本不是黃搏舉強。奸她,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