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呢?就是我們很多該公開的事情沒有公開,暗箱操作。要知道,人民政府為人民,人民的事,人民本來就有知情權。該讓人民知情的沒有讓他知情,他當然疑神疑鬼,胡猜亂講了。他不瞭解你嘛!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讓他了解。要了解,就要知情;要知情,就要開放。於是他一當縣長,就把縣政府常務會開放了,對外開放。
我問,開放了又怎麼樣呢?
李仲彬說,開放以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代會代表、黨員代表、普通市民都進來了。他們看見了什麼呢?看見“當官的”研究的都是我們老百姓的事情啊,研究的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問題啊,“當官的”很辛苦啊,很累啊,不是原來想象的那樣,都在研究怎樣發獎金,怎樣升官啊!這一下不就溝通了嗎?
我說是啊,耳聽為虛,眼見為實嘛!
李仲彬說,透過這一溝通和交流,他們就把下面的問題帶了上來,有什麼想法他們也說出來了。這時我們就可以取捨。如果他們都反對,而且反對得有道理,這個議題我們就暫時不決,下次再議好了。畢竟他們來自第一線啊,他們瞭解基層的情況啊!這樣就避免了你盲目去決策,你決策的科學性、客觀性就要強一些了。這樣就能少走一些彎路,少犯一些錯誤。即使你犯錯誤,也不至於犯很大的錯誤,有這麼多老百姓監督嘛!還有,同時他們也把我們的情況帶回去了。我們有什麼決策,群眾一時半會不理解的,他們幫著解釋。他們也是開了會的,曉得是怎麼回事嘛!
我同意這確實是一個一舉多得的好辦法。領導避免了決策失誤,群眾行使了民主權利,下情得以上達,上情得以下達,彼此得到溝通,自然政通人和。以前,黨委和政府開會,門要關起來,窗簾要拉起來,外面還有一個站崗的。人民群眾覺得神秘兮兮,就認為自己是隔著布袋買貓,不知道你們葫蘆裡賣的什麼藥。現在開放了,等於是把貓啊,藥啊,都放進玻璃櫃臺了。
李仲彬卻好像連“玻璃”都不要,他要的是“陽光”,是“陽光政府”。李仲彬說,何為“陽光政府”?就是將政府的一切行為置於法律監督之下,置於民主監督之下,置於老百姓監督之下,一切都看得清楚,一切都公開透明,一切都按規則來操作。這就叫“陽光”。你不公開能叫“陽光”嗎?你不透明能叫“陽光”嗎?你不讓老百姓參與能叫“陽光”嗎?該讓老百姓知情的,你不讓他知情能叫“陽光”嗎?當然不行。要“陽光”,就要“拆牆”。所以我一當縣長,就把政府外面的樓房炸掉,圍牆拆了。那個圍牆它不簡單是個圍牆,它是老百姓的心理障礙。把這個圍牆拆掉,雙方的心理就溝通了。站崗的也取消了,外面四通八達都可以進來,只有保安,跟小區一樣,老百姓晚上還可以在政府外面唱歌跳舞。這絕不是個圍牆問題,而是個理念問題。我們就是要讓老百姓看到政府是透明的,是陽光的,是公開的,是與老百姓血肉相連的。不要用高高的圍牆把自己和老百姓隔離開來。要給大家一種歡樂,一種信任,一種親和。我們是靠老百姓打了勝仗的,為什麼現在還要建圍牆了,還要站崗了,還要放哨了呢?這不是共產黨的作風。我們共產黨從來就沒怕過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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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不是衙門(2)
我正想說點什麼,李仲彬卻不接我的茬,只管說自己的。李仲彬說,他有很多不喜歡,包括不喜歡官場文化和衙門作風。人民政府不是衙門,領導幹部不是老爺。現在個別地方幹群關係緊張,就因為政府是衙門,幹部是老爺,不可能是老百姓有問題。老百姓有什麼問題?
真是擲地有聲!我開始領教這位老兄的開放理念和凌厲作風了。我相信他不會就此止步,一定還有動作。
果然,2002年12月,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