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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明。”春辰看了我一眼,“大事情小事情都是這樣,非要跟你翻臉你才知道收斂。”

“呃,哈哈,以後不會了。”我嘿嘿道,“成天操我心你也很累不是?而且還根本不可能管住我——”

“……你想說什麼?”春辰把紙杯放在了化妝桌上,漂亮的大眼睛眯著,看定我。

嘖,真是的——兩姐弟都是這樣,眼睛一眯氣勢非常。

“為了我們都舒服麼。”我撓撓頭,站直,仍然笑著,並不躲閃她的目光,“我們還是算了吧,春辰。”

……我們算了吧。

算了吧。

作為靈媒還是作為朋友,我似乎一直是個不合格的存在,這樣遲早會出事情,不管在哪一方面。想想悠一,我也能一直感覺到那種難以預料的不安定因素;像他那樣強大的人尚且遭遇不測,我呢。

如果不想日後傷心……

我們還是不要……

再有任何妄念罷。

誰對誰,都是這樣。

正文 虐殺與創造之時

{01}

我從手機裡刪除了春辰的手機號碼。

我們都弄不清楚,兩個人在一起最重要的是什麼。

從相識直到現在,彷彿一直充斥著其它的事情;而且那些事情才是重要的,反而是我們這一段所謂的友情,變質到可笑的地步。

一開始的仰慕,到嫉妒,到渴望獨佔,到覺得壓抑,到覺得憤怒,到心力交瘁……

我算怕了這種不現實的東西了,我更願意緊抓著那種更清晰的關係,賴在甚至很可能是危險的溫床,拒絕清醒。

說起來可笑,我慢慢地清楚了很多事情,卻始終沒清楚過自己要對此怎麼辦。

張桃也許說得非常對,我們就是拿著某種逃避的態度來看待自己的。

譬如說,我是個靈媒,這當然並非我所願意的,所以呢,我做不來,就不是我的錯。即使被指責,也可以視而不見。——因為我一直在寬恕我自己呢。

而悠一的態度則是,非他所願的,他也要將這個身份扮演到最好,才能無愧地接受不指責。

——他就是那麼個不給任何人機會把寬恕恩賜給他的人。

別人做不到的、做不好的、不願意做的;他都能完成、完成得令人滿意、毫無怨言。

他可以對別人說:沒關係的、不是你的錯、我不介意的。

而接受他恩賜的人就只能像這樣虧欠他,虧欠他,一直一直一直虧欠他下去。

在別人覺得也許無力償還的時候,他還微笑著加上一句:不要緊,我不要你還。

於是,連這剩下的關係都被剪斷,他悠一,誰也不欠,可以瀟灑地走遠。

留下那曾經受恩的人,永遠對他歉疚。

這是多麼狡猾的不平等。

正如我日夜害怕失去的悠一,他從來就沒有害怕過失去我。

哪怕是現在,都和我們初遇那天一樣沒有任何改變。

他保護我,但他可以選擇不再保護我。

我被他保護,而我無法離開他的保護。

我們的關係就是——我需要他,而他不需要我。

這個世界上最讓人不堪忍受的感覺,就是不被人所需要。

不需要,和拋棄是一樣的。

我始終都是被拋棄。我的家族不需要我的無能,所以把我拋棄。

而願意收留我的人卻更殘忍。——他,是不論我有能無能,都始終不會需要我的。

家族拋棄我一次。

而悠一,是反覆拋棄我。

如果我不擇手段地讓他受到我的幫助,哪怕只有這一次,我是否可以祈求,他欠我一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