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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出生了,還能怎麼辦?

在兩個孩子四歲的時候,也就是69年的年初,林國棟第二次回家探親。

那天,原主一家和老宅的人一起吃飯,難得的一家團聚讓男同志們多喝了酒。回到家之後,原主給林國棟去倒了醒酒茶,茶里加了之前沒用完的藥。原主想著,反正林國棟有點喝醉了,就是和她發生點什麼,她一口咬定是林國棟酒後亂性就可以了。而林國棟確實也沒有想到在他們結婚後,她還會下藥,事後,他只當自己喝多了酒。於是,去年林國棟離開之後,原主又懷孕了,並在69年的10月中,原主的三子落地了。而現在是70年的9月。

要說這幾年下來,原主過的那叫一個舒服,自從分家之後,林國棟每個月給她30塊,還有部隊裡發來的一些票,肉票、布票、工業票之類的。原主有錢,又不用帶孩子,叫村裡所有女同志都羨慕不已。至於不用帶孩子,是因為剛開始孩子不會走的時候,是林母過來照顧的。等孩子會走路了,農村的孩子都是放養的,她更加不會管了。

可能是因為在原身家庭沒有得到父母的疼愛,所以她對孩子也沒有母愛。所有的好東西都是自己享受的。哪怕村子裡有閒言碎語,她也不在乎,誰家孩子不是這樣過來的。

當然了,煮飯的時候,她也會多煮幾口給孩子們留飯,畢竟她也知道,如果孩子們有個萬一,她這日子也不好過。

不過,就她那連豬都嫌棄的廚藝,孩子們沒吃出問題,也是孩子們的胃鐵。要知道原主在孃家是能偷懶就偷懶的,根本不會下廚。當然了,她娘也不敢讓她下廚,怕好東西被她偷偷吃光。

不過原主在孃家雖然偷奸耍滑,可成績卻是最好的。大概是心裡藏著一口怨氣,她想證明自己比兄弟姐妹出息。而且她也知道,家裡不能給她幫助,她想靠自己做工人。奈何成績再好也沒用,被爹孃偷偷報名下鄉了。

而今天,原主回孃家了。前幾天她接到一封信,是她老家的好朋友賀玲寄來的,賀玲是原主為數不多的朋友之一,和原主不受爹孃寵愛不同,賀玲在家裡很受寵。兩人能成為好朋友,一開始是原主故意接近,但是原主這個人雖然混不吝,也算恩怨分明。所以在後來的相處中,她也是真心把賀玲當朋友的。

這次賀玲的來信,是告訴原主,她媽生病了在家養病。而她下鄉的哥哥回城了,這幾天她媽的工作由她下鄉回來的哥哥在暫代。

原主一看完信,就馬不停蹄買了火車票回孃家了,回孃家去討好處。雖然她下鄉的時候做的決裂,把每個兄弟姐妹的名字都報上去了,也知道孃家不會給她幫助的,但是這次回孃家,她也想好了要好處的辦法。

寧書心想,這原主是真的混不吝,而且是個利己的人。

寧書自己也是個利己者,她在原本的世界也沒有留念的親人,她爸媽在她小學三年級的時候離婚了。她被她爸丟給了鄉下的奶奶,每個月給了奶奶500的伙食費。奶奶有好幾個兒子,孫子孫女都不缺,對她這個親媽離婚的孫女雖然沒有表現出不喜,但自然也談不上多喜歡。不過到底是親孫女,又有她爸每個月給的500塊,所以一日三餐也沒少她。

在這樣環境下長大的她,也養成了有成算的性格。尤其是長大後的她很清楚,她和別人不一樣,不會有爹孃心疼她,所以她在還沒成年前,每個月雷打不動的問親爸親媽要生活費,兩邊都要,不僅是要生活費,還藉口要各種學習資料費以及買衣服的錢等等。

當然了,每個月雷打不動的要,也會引來她爸媽的厭煩,那個時候她就會哭慘的說:“我以後不會打擾你的新家庭的,我不會過來引新爸爸(新媽媽)的煩……”

就這樣,適當的賣慘和厚臉皮,讓她在初中、高中和大學的時候,生活費很鼓。而她在鎮裡唸了小學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