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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的秘密強力部門進行某種組織上和形式上的改組已經勢在必行。為此,1922年2月6日,全俄蘇維埃中央執行委員會正式頒佈命令,向全體俄羅斯公民宣佈撤銷全俄契卡組織。

撤而不銷——權宜之計

從整體蘇俄特殊強力部門和機構演變歷史的發展角度來看,全俄契卡組織的撤銷並不意味著俄國蘇維埃革命政權改變了觀念,秘密警察機構從此在蘇俄歷史上銷聲匿跡。其實對於被取消的全俄契卡的各級組織、機構及其眾多的工作人員來說,他們所面對的只是對這支特別任務機關和隊伍的一次全面改革,而全俄蘇維埃中央執行委員會關於撤銷全俄契卡的一紙命令,也只不過是對這場改革的一個序曲。

實際上,在俄羅斯布林什維克黨和蘇維埃國家中央領導人看來,對於蘇維埃革命政權的反革命包圍不僅遠遠沒有被打破,而且,內戰後已經在世界範圍內形成了更加廣泛的反蘇陣營。所有與蘇維埃革命政權作對的反革命活動儘管沒有內戰時期那樣囂張、猖狂和明顯,但是其方式變得更加隱蔽、狡猾。同時,在這些敵對活動後面所反映出來的國際背景,也一點不比內戰時期表現得簡單。以斯大林為首的蘇共領導人明確認為,與這些依然圍繞著、針對著蘇維埃革命政權的存在而發生和發展的更加隱蔽的敵對活動進行卓有成效的鬥爭,是布林什維克黨和社會主義蘇維埃國家在大規模開展社會主義建設的同時,必須確保完成的另一項至關重要的歷史使命。自然,在這條特殊戰線上佔據優勢並進而取得勝利的最基本前提,就是建立一支從個人素質、組織體系到技術保障等諸方面能夠勝任這種特殊鬥爭的基本隊伍。如果說對這支隊伍的要求與內戰時期的全俄契卡有所區別的話,那就是要求它更加精幹、更加隱蔽、更加靈活。

也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全俄蘇維埃中央執行委員會撤銷了契卡組織之後,隨即成立了國家政治保衛局(rny)和民警機構。

蘇俄國家政治保衛局接收了契卡組織被撤銷後的大部分工作人員,但是卻沒能夠全盤繼承內戰時期全俄契卡所擁有的權力。國家政治保衛局與民警總局都歸屬於內務人民委員會的領導,其權力範圍與契卡相比受到很大的限制。來自內務人民委員會的法令規定了蘇維埃國家政治保衛局的幾項基本的職責:

1、監視、偵察和鎮壓隱蔽的反革命及匪幫有組織的犯罪活動;

2、保衛國家的交通、通訊線路和重要樞紐;

3、保衛蘇維埃國家的邊防和海關,與越境的犯罪行為和走私活動作鬥爭;

4、偵察、破獲境內針對蘇維埃國家的間諜活動等。

在人民委員會法令的規定之下,作為蘇維埃國家新的秘密警察組織,國家政治保衛局再沒有獨立處決罪犯的權力,但為了反對國內和國外隱蔽的敵對活動和潛在的顛覆破壞活動,它仍然繼承了全俄契卡廣泛存在於全俄社會各個重要部門之中的特點。

1922年,俄羅斯等各蘇維埃共和國聯合組成了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即蘇聯。隨著全俄國家機構的變動,國家政治保衛局也因此而改為與內務人民委員會平級的國家政治保衛局(orny)。這樣一來,蘇俄政治秘密警察組織又一次擺脫了內務人民委員會的直接管轄,在未擴大其法律規定職權範圍的情況下,提高了在國家政府機構中的地位。在1932年透過的蘇聯憲法中,用專門的章節規定了國家政治保衛局的義務和行使的權力的基本原則。在這部蘇聯憲法第61條中所規定的國家政治保衛局的職責是:“與蘇維埃聯盟的其他執法機關共同協調工作,維護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的團結,同在政治、經濟領域中與蘇維埃聯盟為敵的反革命分子、匪幫以及間諜活動進行不懈的鬥爭。”

通往克格勃之路(2)

值得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