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通判。
後入朝升為工部郎中、大名知府,政紀嚴明,辦事果斷,按期完成了城防工程,抵禦了遼朝進攻,遷戶部副使,出任右諫議大夫、知澶州。
端拱二年(989年),出任河北東路營田制置使,並於淳化元年(990年)遷鹽鐵使,開始整頓賦稅,疏通貨財,使國家財政收入顯著增長。
宋太宗十分器重他,於是親自在殿柱上題寫“真鹽鐵陳恕”五個大字,以示褒獎。
淳化二年(991年),升為參知政事,位居副相,主管國家財政達十餘年之久。
景德元年(1004年),陳恕去世,享年五十九歲,宋真宗為陳恕廢朝舉哀,並追贈吏部尚書,《宋史》贊其為“能吏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