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得直接點,印度軍事政府要管,就要管到底。
問題是,印度軍事政府根本拿不出這筆錢。
要知道,阿姆利則有數百萬居民,加上從外地湧入的***,人口超過一千萬,而維持治安至少需要數千名安保人員,每個月的開支高達數千萬美元,每年需要數億美元,印度根本沒有這麼多的錢。
就算有,也不能用在阿姆利則。
這下,問題變得複雜了。
由聯合國承擔?
顯然,聯合國已經為人道主義救援支付了20億美元,哪還有理由繼續為阿姆利則的治安出錢?
其實,聯合國也不富裕。
請求其他國家提供援助?
就算有某些國家願意提供援助,也只能解決一時之需,保不了長遠。
事實上,沒有幾個國家願意提供援助。
那該怎麼辦?
因為這個問題,談判幾乎破裂。
所幸,在最後關頭,聯合國方面提出,可以預先支付半年的費用,然後透過尋求國際援助來解決。
至於半年之後,那是半年之後的事情。
第644章 自治領
開戰的第117日,在經過一週的磋商之後,印巴雙方的第一階段談判結束。
當天,巴基斯坦當局就宣佈,將在24小時之內開始從阿姆利則撤軍,並且逐步將治安工作移交給私營安保公司。
同一天,聯合國向“安固”公司支付了6億美元。
按照合同,在未來的半年之內,“安固”公司將承擔阿姆利則的治安工作,並且負責向難民分發人道主義救援物資,接受聯合國相關機構的監督。
至於之後是否延長合同,得由實際情況決定。
半年就夠了?
顯然,問題沒有這麼簡單。
雖然沒有辦法做出準確的統計,但是以當時的情況,阿姆利則的難民肯定遠遠超過了戰前的居住人口。
哪怕按照最保守的估計都有1000萬,也許都達1500萬。
半年時間,能夠安頓這麼多的難民?
別說印度,換成任何一個國家都辦不到。
顯然,只要這些難民在,那麼在阿姆利則的人道主義救援行動就不會結束,印度軍事政府就不會接管。
當然,也沒辦法接管。
為啥?
在大量***湧入之後,阿姆利則已經成了***的地盤,而逃到這裡的***肯定不相信印度軍事政府。
此後,聯合國劃撥的救援款項一再增加,最終高達180億美元。
顯然,在阿姆利則的“維和”行動也一再延長。
問題是,聯合國可以根據相關的規定,為當地的戰爭難民提供人道主義援助,卻沒辦法繼續為僱用私人安保公司而提供更多的款項,也很難透過正常的渠道,籌集到每年高達十多億元的維持費用。
要知道,如果真的有維和需要,就應該派遣維和部隊。
那麼,該怎麼辦?
其實,這就是雙方第二階段談判的關鍵問題。
雖然以當時的情況,包括安理會的五個常任理事國在內,都認為印巴雙方應該看得更長遠一點,不要糾結小問題,但是從維持印巴雙方的關係來看,阿姆利則問題必須得到妥善的解決。
為啥?
現在的阿姆利則,已經不是戰前的阿姆利則了。
數百萬***,改變了阿姆利則的人口結構,也就成為了印巴矛盾的新焦點,甚至可以說是死穴。
因為阿姆利則本來就是印度的城市,所以跟克什米爾相比,矛盾更加突出。
如果解決不好這個問題,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