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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她只要偶爾去視察一下就好,不需要真的下去修車。

連這名字羅思綺都取得很妙,說明了羅父對女兒的厚望——羅思綺,螺絲起,剛好就算是白手起家的羅父吃飯的傢伙。

那一年,女兒告訴他們,她想晚一年進入大學,想趁著年輕,到美國打工遊學,見見世面,這確實是個性開朗活潑的羅思綺會做的事。

羅母本來還想陪,但她堅持不肯,就是要一個人自己去。不得已,幫女兒辦好一切,也準備了一筆錢,約法三章到美國後天天聯絡,住在父母安排的地方,這才同意放行。

飛出去的小鳥,當然瞬間愛上外面的寬闊天地。到了美國後,她所有的時間與心力都放在適應這個新環境上,雖然頗辛苦,雖然吃吃喝喝都不太習慣,雖然自己的英語還不太好,但是她還是很開心。

落腳處在紐約,她住在父親找到的一家小公寓,房東是個老太太,人和善可親,受了羅父的囑託,對思綺特別照顧。

白天工作的地點就在住所附近的速食店,站在櫃檯前接受點餐很辛苦,這是她自願的,因為她想,這是學會英文最快的方法,逼自己去跟這些老外面對面,習慣他們的口音與講話速度。

幸好,她習慣面帶微笑,臉上充滿活力與朝氣,面對客人總是大聲問好,這麼熱情的服務態度,在美國還算特例,那些老外還挺吃這一套的。

再加上這個年輕東方小女孩長得清秀漂亮,果然吸引了許多人選擇要站在她的櫃前接受她的服務,其中以年輕男孩居多。

當然,她也吸引了那群年輕的西點軍校生。

她就是這樣認識那個男人,安德魯·洛威爾,大了她三歲,是個西點軍校的“firstie”(四年級生)。外表長相是個標準的白人,一頭金髮,但眼珠顏色卻略顯深黑。

他站在一群同學之前,不像其他人一樣說話那麼大聲嚷嚷,臉上掛著淡淡的笑容,但偶爾還是會跟朋友打打鬧鬧。當他笑的時候,兩頰還有可愛的酒窩,如果不是因為他身材高大挺拔,還真像個可愛的小男生。

當時,她注意著他,他竟然也看向了她,兩個人眼神交會。她愣了愣,趕緊撇開頭,去服務其他客人。

但這一對望,卻在彼此心裡留下深深印記,連她自己都不敢相信,她會在往後這將近一年的日子裡,與這個年輕男孩陷入熱戀。

感情的事真的很難說,原本,一見鍾情只是小說上的用語,她常常看著這樣的劇情就覺得暈頭轉向,如果見一眼就動了心,那人也太不理性了。

可是安德魯真的給她這種感覺,很恐怖的感覺,一種心在瞬間失控的感覺,每次看見他總能深深體會,人本來就不是一種能夠控制自己的理性動物。

從那天之後,她常常看見他。一個多月的時間,他好像只要一放假,就會來到她的櫃檯前點一杯咖啡,還有一個漢堡,等著餐點做好,兩人無言對望。

跟他的同學不同的是,安德魯安安靜靜,不像那群軍校生總是吵吵鬧鬧,總是追問著她住哪裡,家裡電話幾號,星期日沒有空,要不要一起到城裡去玩……

餐點一到,他就轉身離開櫃檯,只是他會選擇坐在正對著櫃檯的位置,邊吃,時而抬頭看向櫃檯,似乎在看她。

她當然都發現,心裡只嘀咕說:“幹嘛,有話就說啊!幹嘛不學學你同學,要約就開口啊……”

她肯定,安德魯是個害羞的小男孩。

終於,她受不了了,每個人的個性真的都不一樣。她不應該以偏概全,以為外國男人都是這樣大方,都是把妹高手。

她拿著一壺咖啡走到他面前,在他有點緊張、訝異的眼神中,開口問他需不需要續杯?他當然不反對,眼神還直直望著她。

他終於開口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