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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解氣。一國之君,一場夫妻,他並不來保護她。自古女子賤如泥,愛時容易,別時也容易。

侍衛對這個耳光的突如奇來防守不及,有點懵,李月荷趁他發愣,抱了小榮佳坐到桌前。李蘭蘭從寢室拿了一個包袱出來,侍衛捂著臉說:“可否把包袱開啟看一下?”李蘭蘭猛的解開包袱,“嘩啦”一聲擲在地上,侍衛自細細翻看了一遍,見全是嬰兒衣物和玩具,遂站起說:“奉命而為,情非得已,得罪了。”李碧玉這時抱了一個匣子正出來,聽得侍衛之言,一言不發,鐵青著臉開啟匣子放在侍衛面前。侍衛看了一遍,不過幾件首飾,並無信件等犯忌物品,遂蓋上匣子。李碧玉冷笑著說:“這是我們娘娘從北順國帶來的幾件心愛首飾,你們這裡的東西,我們一件也不希罕。”說完與李蘭蘭站到李月荷身邊。

李月荷抱著小榮佳坐在膝蓋上,臉在她的臉上挨挨擦擦,萬分不捨。小榮佳見得氣氛沉重,也自不敢哭鬧,只縮在李月荷懷內,雙手緊緊攀住李月荷的腰。

侍衛催道:“娘娘,時間已到,請上路!”李月荷恍如未聞,只是盯著掛在牆上的鴛鴦劍,臉色變幻不定。李蘭蘭和李碧玉知道那是皇上送給娘娘的禮物,是娘娘心愛之極的東西。於此刻,它卻是一個大諷刺,說什麼鴛鴦?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

眾人卻不知此刻李月荷想著的事情卻是風馬牛不相及的一件事,她想起了前世時看《三國演義》,有一小節說劉備跟呂布交戰,被呂布殺入城中,見勢已急,到家不及,只得棄了妻小,穿城而過,匹馬逃難。劉備逃難途中絕糧,嘗往村中求食。但到處,聞劉豫州,皆爭進飲食。一日,到一家投宿,其家一少年出拜,問其姓名,乃獵戶劉安也。當下劉安聞豫州牧至,欲尋野味供食,一時不能得,乃殺其妻以食之。玄德曰:“此何肉也?”安曰:“乃狼肉也。”玄德不疑,乃飽食了一頓,天晚就宿。至曉將去,往後院取馬,忽見一婦人殺於廚下,臂上肉已都割去。玄德驚問,方知昨夜食者,乃其妻之肉也。玄德不勝傷感,灑淚上馬。劉安告玄德曰:“本欲相隨使君,因老母在堂,未敢遠行。”玄德稱謝而別,至曹操處說劉安殺妻為食之事,操乃令孫乾以金百兩往賜之。

李月荷為什麼會想到此一節,那是因為恍然覺得自己就象劉安的妻一樣,將被割肉以食,慰勞有功的“大英雄”們。說到底,有危難就棄了妻小而逃的劉備何德何能,竟能使人殺妻取肉以供之。而那個劉安,世上竟有這種人,景仰所謂的“英雄”,竟能忍心殺死自己的妻子,只為了割肉供食。既隨意殺死妻子,以為他定是要生死追隨大英雄了,卻不是,“有老母在堂,未敢遠行”。同是人,男人何其貴,女人何其賤!同是女人,母何其貴,妻何其賤!

見李月荷凝視鴛鴦劍入神,李蘭蘭以為她不捨得此劍,心中悽然,上去解下鴛鴦劍遞在李月荷右手。李月荷拿住劍鞘只一用力,劍鞘脫劍而出,她棄劍鞘於地,伸長手從李蘭蘭手中接過一把劍的劍柄。左手緊摟住小榮佳兩隻手臂,令她不能動彈,右手只把劍往脖子上一架,一把站起。

第三十一章 回王府

李月荷架劍,起身,抱了小榮佳望殿外而走,侍衛和宮女本想向前奪下小榮佳,這時見李月荷橫劍在頸,倒嚇了一跳,一時不敢莽撞。李月荷在宮內素無惡名,這次只是眾大臣合力要驅逐她回國,並不想傷她性命,且太后和皇上對她一向看重,若她有個三長二短,眾人也是擔待不起的。有兩個不知天高地厚的侍衛一步跨向前,李月荷聲盡力竭喝道:“誰敢上來,我就一劍兩人,跟小公主一起死!”眾人為李月荷氣勢所攝,一時不敢上前,眼睜睜看著她抱了小榮佳、帶了李碧玉和李蘭蘭出殿而去。

出了殿門,已有轎等在門口,坐上轎出了宮門,卻見早有“北順國”的使者來接。李碧玉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