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太太看向旁聽的劉老爺,冷笑道:「嬤嬤的本意是好的,可我卻知道在老爺心裡我和爍哥兒都不值一提,我們是半路夫妻,本來便沒有多少感情,至於爍哥兒,他更是死了五年,老爺只怕連他長什麼樣都忘記了,既然先前你能為了長女無視他的冤屈,讓他枉死,之後自然也會為了家族利益順從我嫡母的意思將他的墳起離。」
劉老爺抖了抖嘴唇,最後抿緊了嘴不說話。
劉爍是夭折,按照習俗他是不能入祖墳的,而他也沒有孩子,這意味著他不能享受後人香火。
現在他父母俱在還好,每年清明還有劉太太為他掃墓上香,等劉太太一去,劉氏族中還有誰會記得他?
所以當年劉太太才執意將劉爍安葬在劉氏祖墳附近,對兩個庶子及他們所出的兒子都很好,在京城,她這樣的嫡母稱得上是獨一份了。
她不在意劉老爺,所以不會為難妾室,她也不在意劉家的產業,所以不會打壓庶子,為了讓庶子們以後記得給他們的弟弟掃墓,她還會在劉老爺面前儘量維護他們,賣他們人情。
她所願,也不過是以後庶子及其子孫去掃墓時能夠順手替他除去墳頭的草,給他上一把香,燒些紙錢。
但黃老太太連這個執念都要毀了,如果劉爍的墳從祖墳附近起離,就算她留下的人情夠多,庶子們還記得,但他們的後人還能記得?
墳離得太遠,只要有一人有一年犯懶沒有去,那以後就不會再有人記得她兒子,不會再有人給他掃墓上香了。
身前身後事,漢人對身後之事的看重不亞於身前的榮華富貴。而劉家不過是劉氏的旁支,劉老爺更是隻勉強說得上話而已,黃老太太真有本事說服劉氏族親,劉爍的墳就必須得遷,還得遷得很遠。
挖墳掘墓相當於殺人父母,劉太太怎麼可能不恨?
更何況他們的恩仇已經積累了十多年。劉太太是庶出,從小日子便不好過,但她性格軟弱,何況再難過她也沒缺吃少穿,所以並不以為然。
她十二歲時父親便給她定了一門親,男方的家境比不上他們家,卻是家裡的獨子,僅十四歲就考中了童生,她嫁過去日子可能比不上在黃家富貴,卻一定會更自在。
對這門婚事她是從心裡滿意的。她父親才給她定好親事便去世了,之後就是守孝三年。
她以為出孝後她就能出嫁了,可是她才剛出孝她早已嫁出門的嫡長姐卻病重,眼看著也要沒命,為了照顧幼女,她要從家族裡選黃氏女嫁入劉家替她照顧女兒。
劉太太從未想過她會成為那個人,因為她已經定親了。但事情就是這麼荒誕。
嫡長姐看中了她的性格,而劉老爺也看中了她的相貌,而黃老太太心疼女兒,又自覺能夠掌控住庶女,便做主應下了。
親事是她的長兄黃勤去退的,劉太太曾自盡過,被救下來黃勤親口告訴她,哪怕她死了,她的屍首也會進入劉家。
而她的未婚夫深覺受辱,並不願為他們的這門親事努力,到頭來不過是她一人在掙扎罷了。
她除了認命沒有第二條路走。
但她認過一次,在她的兒子死時又認了一次,難道這第三次還要再認嗎?
連兒子的墓地都不能保住,她再退又有何意思?
劉太太心如火焚,頭腦反而越發冷靜,她率先想的是殺了黃老太太,可看到黃老太太后她覺得不值。
她都年近六十了,再活還能活幾年?
殺了她黃家也不過是沒了一個老太太,而她這個人也沒了,再難復仇,說不定最後還是沒能保住她兒子的墳墓。
算來算去,對黃家損失最大的就是家主黃勤了。而且他本就是她痛恨的人。
劉太太想殺黃老爺,在別的時候或許會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