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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六章 選擇

觸。

在罪村只有三種人他們會拿出笑臉相隨,一是裡長一類的官員;二是過路的行腳商;三則是大夫。

傅大郎知道他表妹在五村,卻從未想過去找她,找她幹嘛呢,他自己尚且吃不飽,找到她,他也並不能照顧她。

而她若過得好,他更不會巴望她會助他,因為一定意義上來說,他們是有仇的。而這份仇恨應該是繼承自他的祖父母和母親。

傅外祖平時雖看重兒子,但對女兒也是很不錯的,兒子認字,他也會教女兒,兒子有的吃的,他也會給女兒,但那是在沒有利益衝突的情況下。

一旦相衝,傅外祖還是很重男輕女的。

因為孫子便是第四代,可以出罪村生活,於是傅外祖對於挑選兒媳非常嚴格,如果能挑到向善村裡的人家最好,再不濟也要挑跟兒子一樣已是第三代的罪民。

這樣以後孫子們搬出罪村時可以和表兄弟們一起,這樣可以抱團互助。

不論在哪兒都少不了爭鬥,既有爭鬥就要有盟友互助。在這一點上傅外祖不可為不高瞻遠矚。

而他精挑細選為兒子挑的兒媳便是向善村裡的一個閨女,也就是傅舅母,她是第五代,她爹是搬出罪村的那一代。不過她家在向善村的生活也不太好。

雖然賦稅減少了,但向善村比罪村還要排外,他們一家在裡面的生活很艱難。

而她的悲劇就在於在向善村出生並長大,卻要嫁回罪村去。光只是聽聽她就不寒而慄,因此死也不願意嫁。

她爹沒辦法,只能承諾給她多一些嫁妝,不然女兒真自盡了他啥也落不著。

而給女兒的嫁妝增多,和傅家要求的聘禮自然就增多了。

本來他們家要的聘禮就多,這再一增,別說砸鍋賣鐵,就是賣了傅外祖都湊不齊。

但他實在是沒辦法了,向善村裡但凡有些疼女兒的人家都不會再把女兒嫁回罪村,繼續做罪民。大多是內部消耗嫁在向善村裡,再不濟也能賣身為奴,那也比嫁到罪村強。

所以哪怕傅家給的聘禮很高了,尋摸之下也只找到了傅舅母一個。

傅外祖只能咬牙去想辦法弄錢,而傅家早一窮二白,之前承諾給的聘禮還是掏光了家底準備的,自然擠不出更多的錢來了,傅外祖只能把主意打到女兒身上。

當時傅氏已經十九,弟弟都要說親了,父母還壓著她的親事,堅決不同意給她說親。

而傅氏也覺得嫁出去和在孃家沒多少區別,只不過伺候的人變了罷了,所以她也不著急嫁。

但這不意味著她願意聽從父母的所有安排,所以父女之間很快就爆發了矛盾,說到底還是傅外祖心太狠了。

當時的裡長是現在裡長的父親,老裡長可不像現裡長那麼遵紀守法和膽小怕事。

在這罪村的一畝三分地裡,老裡長就是天,他有權有勢,有門路,再加點膽子,想要做些暗門的生意實在是太容易不過。

而傅氏就是他看中的貨物。

她長得不錯,最關鍵的是還識文斷字,且年紀已大,不像那些十二三歲的小姑娘一樣看著跟棍子似的……

在罪村,給一個非首罪的女孩辦死亡證明很容易,上面的人很少會詳查,他在把人拉到縣城裡,一轉手就是一筆錢。

而在外面想要隱下她的身份也簡單得很,勾欄院裡的那些人自有門路,外面這麼多人販子拐賣的孩子,不也沒出事嗎?

只要她不主動提起,沒人會知道她出自罪村,所以他做這門生意講究的是你情我願。

傅外祖倒是願意了,但傅氏不願意。老裡長不願意在她這裡壞事,所以給他們時間考慮,也是給傅外祖說服傅氏的時間,可是傅氏卻逃了,還很快嫁給了黎康。

之後傅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