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她再感動也無法令自己回頭。
五個月,他當愛家好男人,一下班就回家,然後面對空蕩蕩的房子。
不知不覺間,他與寂寞熟悉,進而成為莫逆,他漸漸理解,過去三年,揚揚是怎樣守著這間公寓,等待遲歸的丈夫。
五個月,他想她、念她,思念一天比一天累積更深。
坐在她的書桌前,讀遍她寫的每一本小說,在文字裡體會她的心、她的思慮。
一直以為,自己很暸解揚揚,總認定她是個能幹的、獨立的、自信滿滿的女性,但書裡的字句透露出她的自卑與不確定,對於愛情,她不敢積極。
她曾在一篇序裡提到,向他求婚大概是她在愛情中,最主動而勇敢的一次,可她也說了,話一出口她就後悔得半死。
幸好,幸好他是個不要臉的男人,對她那句“結婚吧,我負責賺錢,你負責幫助社會上需要幫助的人。”竟然給予熱烈回應。
那時他說:“好,我娶你,你養我。”
本以為,這只是個玩笑話,沒想到,他真的讓她養了整整三年。
他剝削她每分力氣,逼她想辦法榨出金錢,養那個美名為正義公理的事務所。
他對天底下的人都正義,獨獨對她不正義,難怪她要說:“我們當朋友吧,你對朋友比較好。”
他不只對朋友比較好,他對陌生人、對可憐人、對路人都比對她好,他以為女人只要甜言蜜語就行,卻忘記女人更需要照顧與關心。
他為她做過的事太少,他沒有條件要求她回到自己身邊。
今天,曾小妹把薪水、年終獎金和事務所的預備金留下來後,開出一張一百萬的支票給他,當看見那張支票,他眼中泛淚。
不是感動於自己的能力,而是對揚揚心疼不已。
原來他要賺錢並不難,卻為了“原則”讓揚揚過勞,揚揚老說要存夠一百萬才能生孩子,她那麼想要小孩,他卻連這麼容易的事,都不願意為她辨到。
說什麼愛她,他果真只是口頭上愛她。
那個提早離開的孩子……是他在她心頭砍下的、最深刻的傷痕。
李薇曾說:“如果是我,我才不會笨到三年後才離開,早在嫁給哥的第二個月就跑得不見人影。大哥,你記不記得爸媽是怎麼對待她的?你又是怎麼對待她的?要不是大嫂還能夠寫出那麼多動人文章,我真認定她腦子有問題。”
他記得李薇口裡的“第二個月”的事。
那時,他帶揚揚回家,照例買了一堆禮物,可是揚揚一樣被擋在門外,只有他可以進家門。
爸和他在書房裡談判,說要是他再不離開揚揚、進公司,就要剝奪他的繼承權。
爸錯估他了,對於金錢,他的要求不高。
沒想到他和爸在書房時,媽不但把禮物往外丟,還放大旺咬揚揚。大旺是隻身形很大、牙齒很尖的臺灣黑狗,揚揚被牠巨大的衝擊力撞倒在地,裙子破了,手腳被咬出一個個傷口,她忍著眼淚、不哭,堅持在門外等他出來。
那天雨下得很大,雨水在不平的地面蓄出淺淺的水窪,她全身都溼透了。
當他走出家門看見她的狼狽,為此心疼時,她卻揚起笑臉,對他說:“我在數漣漪,只要數到漣漪的圈圈是偶數,就代表我和爸媽之間會喜劇收場。”
他知道她在胡扯,以為扯東扯西,他就看不出她哭過的痕跡。
因為那件事,他狠下心,三個月不和家裡聯絡,他永遠無法忘記,揚揚手腳裹著紗布,還在深夜裡趕稿子一幕。
後來父母親明白他的態度堅決,勉強接納揚揚的存在,但爸爸對她仍是一貫冷淡,而母親的冷嘲熱諷更從未間斷。
如果不是愛他,她何必忍受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