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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謀殺案的發生,這種機會千載難逢,平凡人說不定一輩子也遭遇不到一回。再說,屋子裡處處印著她的指紋,倘若現下不聲不響地跑了,日後更是跳入石門水庫也難以洗得乾淨。

葉繞珍呀葉繞珍,千千萬萬要三思。

“死人就死人。”她用力吞下一口口水。“反正又不是沒見過屍體,幹嘛緊張兮兮的!不怕、不怕!”

自我說服了十分鐘,她決定再度進入命案現場。

這一回她心理已經有所準備,即使驚惶的心態依然存在,卻也逐漸恢復往昔的敏銳觀查。

首先侵入她認知系統的,是一串綿綿長長、幾乎無法聽聞的鼾聲。

會打鼾的死人?這可稀奇了,值得冒險一看。

她四肢著地,龜行到床畔,抬眼偷瞄“屍體”的肚子。

平坦的腹肌微微起伏著。

他活得好好的,只不過睡死了。

“幸好。”繞珍吁了口氣,虛脫地癱坐在床側。“幸好老兄他不是死人……”

且慢!

倘若這傢伙不是死人,自然就是“主人”囉。那麼她又算什麼?

繞珍悚然憶起自己的特殊身分--闖入者,英文叫BURGLAR或INTRUDER,依據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零六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苗頭不對,先溜再說。她埋頭鑽向房門口。

“想跑!”轟隆隆的悶雷自她頭頂上炸開來。

鐵鉗似的硬臂擒獲她的蠻腰,模擬老鷹抓小雞的姿勢,居高臨下將她提起來。

“強盜!放開我,放開我!”她死命掙脫對方的掌握,無論如何也要逃出犯罪現場。

“惡人先告狀!”“屍首”嚴酷的低罵聲從她上頭三十公分的地方流轉下來。“我問妳,妳偷了我多少東西?”

顯然“死屍”足足高她一顆頭。

繞珍霎時察覺自己陷入極端不利的境地。敵人自身後制住她的雙手,兩臂隨便一抬就把她臨空舉起來,她一身的防衛絕招根本英雄無用武之地。

“我不是小偷,放開我。”

說來真是蹩腳,纏鬧到目前為止,她連人家的長相是圓是扁都摸不清楚。但也幸好如此,對方亦沒能瞄清她的外貌,以後在警察局指認的時候才不會穿幫。

“廢話,妳不是小偷,只是想闖空門。”“死屍”的語調屬於男低音,一日一聲帶震動起來,胸膛便跟著咕隆咕隆作響。

在她記憶中,高中時期記她小過的軍訓教官就配有相同的嗓門。顯然她跟聲音低沉的男人天生相剋。

“我哪有闖空門?”她奮力澄清自己的無辜。

“否則妳如何稱呼自己擅入他人私有土地的行為?”他質問。

“……闖空門。”她不得不附和“屍體”的觀點。

瘦扁的嬌軀倏忽被轉了一圈。

“妳是哪戶人家的小孩?”“屍體”冷沉著惡狠狠的口吻嚇問她。

繞珍反抽了一口怨氣。小孩?她長得像小孩嗎?她堂堂大姑娘,好歹臉蛋俏麗美觀,上圍縱使構不著三十六吋的聖母峰之流,可也稱得上“挺有肉”的,殭屍先生居然喚她“小孩”!虧他們倆現在還面對面貼得緊緊的……

“啊!”她忽然發出驚天動地的尖叫。

“嘎?”殭屍先生冷不防被她嚇鬆了箝制。

繞珍撲通跌坐在地毯上,暫時得到自由。

這個殺千刀的登徒子居然碰到她的酥胸!她緊守二十二年的美麗防線!繞珍哪還跟他客氣,一記“倒鐵柺”鉤向殭屍先生的小腿。

殭屍先生吃了第二記悶招,雷峰塔似的大塊頭嘩啦塌下來,當頭壓向她嬌瘦的軀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