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了,格外煩躁,煩躁的想殺人,想見血。
秦歌一邊不斷掐著自己的虎口讓自己冷靜,一邊漫無目的的朝前走。
忽然,聽見前面不遠傳來一陣喜樂的伴奏,敲鑼聲打鼓聲不絕於耳。
秦歌往前看了看,就看見一支娶親的隊伍正往自己這個方向走了過來。
是支挺長的隊伍,最前面騎在高頭大馬上的男人穿著一身紅衣,胸前還別了個大紅花,格外喜慶。
後面跟著的是大紅婚轎,再後面還有一箱接一箱的金銀首飾,看得出來,這男方家裡該是很有錢。
秦歌對這些沒什麼興趣,隨意看了一眼便收回目光,正想著往一邊退兩步給人家讓道,身體裡的聲音就忽然響了起來:這樁婚事根本就不是你情我願,而是為首的男人強搶民女,你現在不是想見血嗎,這份小點心夠不夠入口?
作者有話要說:晚上應該還有一更。
筆芯,鞠躬,愛你們!
第103章 一百零三日甜
秦歌好像是一瞬間, 就懂了身體裡的人當初為什麼會救那個少年, 也懂了他說的那句「知道自己骨頭裡是個好人」究竟是什麼意思。
真的太想跟人動手了, 太想不管不顧的打架,想看見鮮血,想聽見肉和肉的碰撞。
這不是秦歌大腦的意識, 而是近乎於身體的本能。
與天地共生的魔尊生來就被賦予了暴戾嗜血的本能, 如同饕餮永遠吃不飽一樣。
太難剋制了, 眼前又有送上門來的魚肉,怎麼能不吃?
所以秦歌不懷疑,身體裡的那位當初救人的時候,是真的也想除惡揚善的,可這卻不是全部, 除惡揚善的源頭,大概還是想跟人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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