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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9部分

不過,朱宜鋒並不想殺人,更不想暗殺,即然他們流亡海外了,那麼就隨他們去吧,至少這麼一點容人之量,他相信自己還是具備的,所以一直以來,對於情報部門要求的“斬草除根”,一直都選擇冷處理,畢竟,對於生於二十世紀,成長於二十一世紀的他來說,後世的教育總會在某種程度上影響著他,影響著他的一些決定。

可是現在,面對那些人的上竄下跳,朱宜鋒的心底在無奈之餘,卻又湧起一陣怒火,原因非常簡單他們居然是趁著中國與英國進行國家決戰的時候,勾結外敵試圖復辟,而更為重要的是,那些口口聲聲,自稱中國人的雜碎,不但要把殖民地全部讓予英美,甚至還某願割讓本土的國土,即便是割讓半個中國也在所不惜!

“陛下,只要行動得到批准,局裡隨時都可以在紐約展開行動,有九成的可能處理掉其全部核心成員。”

張森畢恭畢敬的言語道,做為情報機關的負責人,他一直都有類似的計劃,只是沒有得到陛下的批准,而現在,陛下的惱怒,讓他看到了機會,看到了徹底解決那些人的機會。

陛下寬仁,這是眾所周知的事情,即便是對於那些“漏刀”的滿人,也是網開一面,未曾濫殺一人,甚至就連同那位酋首,也同樣是任由其離開,在美國過著花天酒地的生活,頂多只是於外交場合要求美國驅逐他們,但這種要求也只是停留在口頭上。

寬仁如此,實屬罕見!

而在很多人看來,一方面固然是陛下的寬仁,而另一方面則是足夠的自信,自信中華帝國的江山不可能因為滿清餘孽的存在被推翻。

不過寬仁僅僅只是表面上的,張森非常清楚現在帝國大學考古系正準備對“清陵”進行“考古研究”,至於如何研究,張森並不清楚,但是帝國大學考古系畢竟學於劍橋考古系,劍橋的那些英國教授在其它國家乾的什麼“考古”,張森卻有所瞭解,說好聽了是“科研考古”,說難聽了,不過也就是一群盜墓賊!

考古!

對於中國來說,這是一個極為新鮮的專業。畢竟按中國的傳統來說,禁止盜墓的法律,先秦時已出現。“盜發冢”與殺人、傷人致殘、敲詐及拐賣人口等同罪,都應處以磔刑。

《北齊律》中規定了危害封建國家根本利益的十種最嚴重的犯罪,即“重罪十條”。其中圖謀毀壞皇帝的宗廟、陵墓及宮殿的犯罪行為位列第二。對其要處以最嚴厲的刑罰。隋代的《開皇律》與《北齊律》一脈相承,其創設的“十惡”之罪吸收了“重罪十條”的大部分內容。此後這項規定被歷代統治著沿用至清末,即所謂“十惡不赦”。

到了滿清之時,這個問題愈發複雜而且敏感,因為這是一個吸收了中華文明的外族統治集團領導下的**政權,天然要防止被統治者盜清陵以洩憤。對於盜墓,必須在原有禮教秩序上再加對皇權的彰顯,所以清朝的“發冢律”處罰極嚴,凡是損壞宗廟、山陵及宮的共同犯罪行為人,不區分主犯和從犯,既遂和未遂,都要凌遲處死,甚至誅九族。

但是這一切到了中華朝之後,卻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從派員往英國學習考古,再到帝國大學成立考古系,再到有考古專家提請對“清陵進行保護性發掘”,一切似乎都是順理成章的,這是為了保護,也是為了考古研究。

當然不會有什麼人敢冒天下之大不諱要求對“明皇陵進行保護髮掘”,中華朝再是中華朝,可皇帝還是老朱家的。至於對滿清陵園進行考古,嗯,這是科學研究的需要。

有小道訊息傳說,之所以有人提請,是因為直到現在仍然有人對滿清當年屯兵並毀損孝陵憤憤不平,而憤憤不平者,不僅只是普通百姓,當然還有陛下,或許別人不知道,但張森卻很清楚,當年陛下初抵南京時,可以於被毀損的孝陵前淚如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