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得有十七八個,你嚎啕大哭,我默默流淚,還有人捶胸頓足,尋死覓活,看著十分可憐。不僅旁觀百姓溼了眼眶,太守也面露惻然。與此同時,他們對兇手的憤恨亦達到頂點。
太守將驚堂木敲得啪啪作響,怒喝道,“趙有姝,你可認罪?”
有姝自始至終面無表情,平板道,“我不認罪。”
“不見棺材不掉淚!這人心太狠了!”
“判流放不足以平民憤,需得判斬首!”
“他父親縱子行兇,也要革職查辦!”
百姓們紛紛叫囂,有幾名婦女將籃子裡的雞蛋菜葉朝公堂砸去。兩旁捕快與座上太守看得心情大快,候在門邊的獄卒卻捂著臉側,不忍直視。別砸了,當心這煞神發威!
有姝躲開雞蛋和菜葉,徐徐道,“證據不足,我不認罪。”
太守將證據一一擺出,質問他怎樣才算證據確鑿。
“除非親眼讓我看看屍體,否則我不認罪。仵作寫的這些證詞也有可能作假。”有姝擺手。
趙知州立即挺身而出,言道,“若不能證明屍體就是孫喜鵲與方勝二人,我們拒不認罪。本官可上表朝廷,另派仵作查驗。”
“再查幾次都是一樣!來人,把屍體帶上來!”太守得了上頭示意,今兒個必要把趙家父子釘死。他略一甩袖,便有幾名捕快匆匆跑去抬屍。百姓本就愛湊熱鬧,不但沒被嚇退,反而越發圍攏過去,唯獨兩名獄卒,撒腿就跑,彷彿後面有鬼在追。
蓋著白布的屍體被帶到公堂,因天氣炎熱,已微微散發臭氣。有姝十八般武藝樣樣精通,自然也懂驗屍。他面不改色地掀開白布認真檢視,問道,“有什麼證據能證明他們是孫喜鵲和方勝?”二人面容均被河中亂石劃破,看不出形狀,可怖的很。
死者母親立即上前指證。孫喜鵲耳後有一硃砂痣,方勝腳底板有三角形排列的黑痣,都是極其明顯的特徵。
有姝一一檢視,不免冷笑。他拿起仵作的證詞,又從老爹那裡要了一支毛筆,邊說邊在紙上打叉,“其一,證明二人身份的印記乃死後刺上去的,並非天生;其二,死亡時間並非八日,而是一天,屍體之所以腫脹不堪,乃是在熱水中浸泡一天一夜的緣故;其三,年齡對不上。孫喜鵲年方十五,方勝十八,這兩具屍體卻一個十八,一個二十;其四,職業對不上。方勝是讀書人,從未勞作。這具男屍雙手雙腳佈滿厚繭,乃是一名苦力。其五,死因對不上。二者均被人用軟物堵住口鼻悶死,繼而扔進河中,並非溺斃。”
話落,他將仵作證言扔在地上,百姓踮腳一看,只見滿紙都是大叉,花花綠綠一片。有人搖頭不信,卻也有人垂眸深思。
兩具屍體究竟是不是孫方二人,不但他們家人清楚明白,連太守與其下屬也都心知肚明。聽了少年這番話,已有人額冒冷汗,心中打鼓。不是說趙有姝不學無術嗎?怎麼驗起屍來比資歷最老的仵作還精準?
只一眼就判斷出年齡、身份、死因以及死亡時間,高明,當真高明!太守不得不暗暗贊他一句,卻打定主意要置他於死地,拿起驚堂木欲敲,卻又聽堂下少年說道,“說來也怪,昨晚草民睡夢中得一男一女託夢,說他們死得極其冤枉,求我為他們伸冤。女的名叫苗玲,男的名叫郭大,乃嘉興人士,逃難來的臨安府,剛入城便被幾名捕快抓住用布帛悶死,又在耳後和腳底刺了幾顆痣,扔進裝滿熱水的木桶裡泡了一天一夜,及至凌晨方取出來,分別劃爛臉頰運到亂水河下游處,丟在岸邊。”
如此神異之事,百姓們已經聽呆了,都豎起耳朵踮起腳尖,迫切地等待後續。
太守眸光連閃,而站在堂下的總捕快已是汗流如瀑。趙有姝被關押在牢房裡一日夜,這些事他不可能得知!況且他們做得十分隱秘。難道,難道果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