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中,和媽媽拍了過去,只是,小傢伙拍得不是很準,小手掌僅僅是擦過了媽媽的手。
墨菲意猶未盡,還衝著歡快地跑向姐姐的小喊道:“喂,你還沒拍到呢!”
……
有點不巧的是,今天萊比錫音樂廳沒有管弦樂團進行表演,楊軼和墨菲只能是過來逛逛,遊覽了一下這個音樂聖地的風光。
不過,在外面開放的廣場裡,楊軼和墨菲還是欣賞到了一場別緻的“表演”,一個鬍子拉渣、衣著破爛的街頭藝人,小心翼翼地捧著他的小提琴,悠揚地拉著優美的旋律。
技術真的不差!
雖然看不出和楊軼的差距,但墨菲是拍馬莫及的,楊軼甚至都覺得對方的實力能登得上國內一些省級的音樂會!
但為什麼,這樣一個藝術家會選擇在萊比錫的街頭流浪,也不願意憑藉技藝去尋找一份體面的工作養家餬口呢?
墨菲向楊軼提出這樣的疑問。
楊軼沉思了許久,才輕輕地苦笑:“誰知道呢?或許,他是另一個恩特里克蘭德吧……”
“誰是恩特里克蘭德?”墨菲困惑地問道。
楊軼回過了神,笑了笑,說道:“是我準備寫的一個故事裡的人物,不過,他是為了藝術而拋妻棄子,故事略顯壓抑,我們不要學他。”
墨菲一聽,馬上搖了搖頭,驚訝地說道:“我不喜歡這樣的人,你可不能學他們!”
楊軼莞爾一笑,揉了揉墨菲的腦袋,說道:“你看我是這樣的人嗎?”
兩個小傢伙倒是沒有留意爸爸媽媽的聊天,他們全神貫注地看著街頭藝人的表演,或許曦曦和小還看不懂,還不太懂得欣賞,但美的感受是一致的,聽著美妙的旋律,看著那人沉醉的演奏,曦曦的表情有些嚴肅,似乎不敢打擾到別人,而小也是看得很入迷,一隻手拉著姐姐,一隻手拉著媽媽,一動不動的。
……
在萊比錫,楊軼和墨菲還逛了一下一些樣式古樸的樂器館,這裡最值得買的是小提琴,一方面是做工很不錯,德國工藝令人欽佩,另一方面也是輕便易攜,畢竟出門旅遊,楊軼也不可能買一臺鋼琴扛回家。
可是楊軼帶著墨菲、孩子們看了一圈,依然沒有打算要購買。
“為什麼不要?”墨菲詫異地問道。
楊軼微微一笑,說道:“有你送給我的那把小提琴就已經足夠了,幹嘛還要再買一把?”
墨菲愣了一下,心裡好生甜蜜,但她又有點嘴硬,故作不在意地說道:“但這個更好啊,你看人家的用料,貴不是沒有道理的,比我那把還要高一個檔次呢!”
話雖這麼說,墨菲還是有些緊張地眨了眨眼睛,眼巴巴地看著楊軼,眼神裡寫滿了擔心。
楊軼哈哈一笑,說道:“那我也不要,我覺得,用你送給我當生日禮物的小提琴演奏,才能拉出這世界上最美妙的音樂!”
墨菲頓時心滿意足了,她傲嬌地甩了甩腦袋,甜滋滋地哼了一聲:“那隨你吧!”
……
重返火車站,雖然德國的日照時間比瑞典要長許多,但他們用過晚餐後回來,也已經是夜幕降臨、萬家燈火了!
楊軼買了前往巴黎的火車票,不過,他們的車次有點晚,需要在火車站等候兩個小時。
“這麼晚啊?”墨菲懶洋洋地在候車大廳裡伸了個懶腰,才兩個胳膊搭在楊軼的一邊肩膀上,嘻嘻地笑道,“早知道,我們在吃飯的地方逛個街再回來了。”
雖然墨菲和楊軼呆的是普通的候車大廳,周圍人來人往的,但沒有人能認得出他們。畢竟,楊軼和墨菲的名氣還沒有傳來到德國,而且在西方人看來,黃種人也是長得差不多,即便聽過楊軼一些英文歌的,也無法一下子就認出他們,匆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