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之前,難以對日常事物作出決策;
———對生活或事業無助,經常讓別人幫助自己做出重要決定;
———即使知道別人錯了,也經常隨聲附和別人;
———缺乏獨立性,很難自己單獨開展計劃或做事;
———過度容忍,為了討好別人而經常做自己不願意做的事情;
———害怕孤獨,不喜歡一個人待著;
———當某種親密的關係中止時,會感到無助或崩潰,特別害怕失去朋友或者失戀;
———經常害怕被人遺棄或冷落;
———被批評或沒有得到表揚的時候,內心感到受傷害。
美國心理學家們認為,具備上述特徵中的五項,即可診斷為依賴型人格。
培養自己獨立的習慣
培養自己獨立自主的習慣不是一件一蹴而就的事情,它需要我們思想上要堅定信念,行動上要從小事做起。
1。發現自己的能力
首先,我們要相信自己是能夠獨立的,同時又要在生活中發現自己的能力。你可以先制定一些小的、容易實現的目標,讓自己在成功的體驗中感受到獨立的快樂,進而增強獨立的信心。
2。有獨立的思想
獨立的行為來自獨立的思想,當你的想法與父母不同時,不要急於否定自己的想法,而是要向父母請教他們為什麼那樣想,仔細聽聽他們的理論,獨立表達自己的見解,從而建立自己獨立思考的習慣。
3。自己做出選擇
籃球健將喬丹的母親曾經深有體會地說:“在放手過程中,最棘手、最不放心的問題,是讓兒女自己追求自己的夢想,自己做出事關終身的決定,選擇與我為他們確定的不同的發展道路。”這也恰恰是天下多數父母都擔心的問題。可是,要想讓孩子真正獨立,父母一定要衝破這一關,這是孩子獨立的關鍵所在。
而我們要做的就是:對自己的事情,要自己負責任,自己做出選擇。
那麼,從現在開始,動手做我們力所能及的事情吧,洗衣服,做飯,整理自己的房間等等,你會在這些小事中找到獨立的勇氣、自信和樂趣。
寫給父母:
從小培養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我們建議父母做到以下幾點:
1。父母對孩子不能過分溺愛,不能嬌慣
孩子的自理能力如何,直接取決於父母對孩子的態度。讓孩子參與家務管理。這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讓孩子做自己力所能及的家務事,一般從3歲左右便可以開始實施。當然,這樣的家務勞動不是“全天候”的,而是定期、定專案的,並且可以和父母一起做,以不影響學習為準,目的在於培養生活技能、勞動精神和家庭觀念。
2。孩子分內的事情,父母不得“包乾代辦”
如穿衣服、整理床鋪、洗自己的襪子和內褲、整理自己的房間等,一定要他們自己完成。較小一些的孩子可能會做不好,沒關係,關鍵在於練習和嘗試。
3。採取信賴態度,多鼓勵少批評
父母可以一邊提出要求一邊進行指導,以讚揚和鼓勵為主,必要時也可以在暗中幫助他們彌補疏漏。在孩子做事情的時候,父母要持信任的態度,儘量不去幹涉或禁止。要放手讓孩子自由行動,使其充分運用其智力能力,獲得成功或者失敗的感受。然後父母再給孩子以鼓勵,告訴孩子在做這類事情時怎樣才能達到成功的目標。自理能力是在實踐的基礎上培養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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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物歸原處的習慣
有的孩子總是愛亂扔東西,把東西弄得滿屋都是,大人總要跟在後面收拾。也有的孩子會將自己的東西放得整整齊齊,不用家長操心。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