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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尊重原作者意願,只想掩蓋事實繼續賺錢,拒不認錯!

媒體人:喔,傳統紙媒龍頭元月社,印發百萬出版物品,宣傳原著中並未擁有的宗教思想。

爆料人:……

媒體人:說錯了?

爆料人:倒也,沒有。

以上。

介於這兩三年,國內正直各宗教人士、無宗教信仰人士氣氛緊繃環境,任何此類新聞都會是人們關注的點,也是社會的敏感話題;

再加上《太平洋最後的鯨》這一本書,確實是誕生於紙媒界諸神黃昏的一朵絢麗銷量奇葩……

兩件事重疊起來,便是一波大新聞。

幾乎是元月社發表&ldo;退貨退款&rdo;公告的第三天,梁衝浪只來得及睡了兩晚上的安穩好覺,就發現以元月社同園區的報社《g市早報》為發起人,連帶著紙媒以及網路媒體,針對赫爾曼事件的報導鋪天蓋地、氣勢洶湧‐‐

而且這些媒體新聞關注的點全部都放在了某些敏感問題上,最後口口相傳,就變成了:元月社以百萬銷量企圖塑造赫爾曼宗教信仰者形象,其心可誅!

這一下,不要說梁衝浪當場噴了一口血,就連出版署的人,直接越過出版社打電話給元月社上頭的頂級boss,咬牙切齒地問:你們準備害死誰?

元月社上下一片震動。

奈何高層全部遠在馬爾地夫(……)。

於是出來度假的眾人看酒店會議廳的椅子的時間比看海時間還多,各個霜打的茄子似的,垂頭喪氣,終於還是在出版署、出版社、海外作家版權代理以及輿論的四方壓力下,做出了【全面召回】的舉動‐‐

當天下午公告一出,舉國上下,一片歡騰,大快人心。

當事情已經鬧成這樣田地,梁衝浪接到晝川電話的時候可以說是一點都不吃驚了。

公告僅僅發出十分鐘後,晝川直接一個電話飛過來,表示:根據合同中【出版公司、出版社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壞、侵犯甲方作者的名譽權、著作權、肖像權,如有觸犯,本合同無需經過雙方交涉,即刻作廢。】這麼一條,這合同看上去好像可以就這麼算了,大家好聚好散,我特地來通知你一聲,雖然根據本條合同裡&ldo;無需經過雙方交涉&rdo;的表述,我連這通電話費都可以省下的。

晝川這通電話,就像是在苟延殘喘的元月社心窩子上再踹一腳‐‐

合同作廢,這相當於不止那已經發出面臨召回的書籍,包括此時此刻還在印廠壓著的五十來萬冊書,瞬間就變成了非法印刷物!

梁衝浪接著電話差點兩眼一抹黑暈過去,垂死掙扎地說:&ldo;如果合同解除,那已經發給作者的版稅費是要退回我公司的……&rdo;

電話被初禮接過去,趾高氣昂的聲音響起:&ldo;退回可以,退還之後我們就發起訴訟,要求元月社賠付名譽損失費‐‐至於賠償金額,晝川,你拿了人家元月社多少錢啊?……喔,四百八十一萬二千五百塊,那你看咱們在名譽損失費、精神損失費、著作侵權費還有別的零碎方面合計一下,收他們四百八十一萬二千五百零一塊如何?&rdo;

梁衝浪:&ldo;……&rdo;

初禮慢吞吞道:&ldo;梁總,你看元月社那邊意向如何‐‐是打官司,爭取勝訴,但是全程被放到網上直播,還是這比版稅就直接作為賠償金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