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宇是被他媽教壞了,連跟他朝夕相處的你都能下得去手!還有思思,簡直跟她媽一個樣,就是個毒婦!”
“這個媳婦我要不起,那樣的畜生兒女我也要不起,以後我什麼都不要了,我就專心留在你身邊,陪著你,補償你……”
他一邊掉淚,一邊透過餘光去看連惜。看她只是面無表情地坐著,好像沒有什麼明顯的抗拒。
於是又抽泣幾聲,跪直身體,試探著伸手握上連惜的手,用最最誠懇的神色,最富有感情的聲音求道,“小惜,你再給爸爸一次機會,好不好?”
連惜意味不明地注視著他,剎那間,彷彿看到歷史重演。
當初,他是不是就是這樣為了功名利祿拋棄了殷嫻母子,選擇了母親?
這個男人啊,果然是沒有心的。他不愛殷嫻,也不愛母親,他只愛自己。
在他心中,誰能帶給他最大的利益,誰就是他的孩子,或者是他的親爹也行。
連惜忍不住一手扶住額頭,低低地笑了起來。
李彥宏被她的笑聲弄得有些緊張,不安地動了動身體。
半晌過後,連惜終於收了笑聲,淡淡地吐出一個字:“好。”
李彥宏先是一呆,隨即臉上就露出了狂喜。
連惜別過頭,眸子裡有著難以掩飾的厭惡,她再不願看李彥宏一眼,徑自對傭人吩咐道,“拿筆來,給他簽字,然後就讓他走吧。”
“啊?”李彥宏愣了愣,可還沒來及問,就見連惜緊了緊身上的披肩,自顧自地上樓了。
那儀態、那背影,漸漸與當年高貴得體的連蓉重疊。一時間,李彥宏彷彿看到了自己的未來,他再次抱上大樹了!
不,比起連蓉,連惜簡直就是森林啊!
以前的連蓉再體面,說白了也不過就是葉夫人身邊的丫頭。可是連惜卻即將是葉家的女主人了!
他可不像殷嫻那麼沒腦子,居然能想出將連惜變成自家媳婦的笨主意。他早就看出來,葉文彰跟連惜的關係可不一般,總是同進同出的。這以後啊……他可就是葉家主人的老丈人了!
李彥宏越想越激動,不再糾結連惜為何忽然不理他了,興奮地拿起筆簽了字。
傭人看了看,收走了離婚檔案,然後便客氣地請他離開。
他一步三回頭地出了門,頗有些依依不捨。看著這富麗堂皇的大宅子,他在心裡對自己說:他會回來的,一定會!
那一晚,連惜一宿沒睡,坐在書桌前,她一次又一次地臨摹著李彥宏的簽名,彷彿時光回溯,她又回到了七歲,回到了葉家的竹屋,被師傅督導著仿字的日子。
然而,心境已經完全不同了。
到了天亮的時候,她睜著一雙通紅的眼,拿起兩張簽名對比了一下,已經很難分清哪個是李彥宏寫的了。
陽光下,她笑了,可是一雙眼,分明蒙上了陰暗。
如若遇上魔鬼,天使也可以變成復仇的女神。
她敲響葉文彰的門,輕聲道,“幫我一個忙……”
三天後,一封購買協議的影印件鋪天蓋地地充斥在了華都的大街小巷。而那份文書的原件,則直接寄往了檢察署。
那是一份購進大量早被國家禁止的,對人體有嚴重傷害的香料的合同。此種香料裡含有分量不輕的類大麻物質,屬於人體神經中樞迷幻劑,吃了極易上癮。
很多地下酒吧將它填進酒水裡出售,跟賣毒品沒什麼兩樣。也有少量不法商販,將其稀釋後賣給飯店,作為調料。
但不管是哪種,罪行都是相當嚴重的。尤其又在最近這個國家大力提倡“打毒”的時期。
這份合同的抬頭是殷氏酒店。
而落款購買者則是——李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