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睽睽下把身體挨著他的背,多麼的幸福。
一個人什麼也有,當然不是不好。但當一個人什麼也有之後,有另一個人一同分享,就會更好。
彷彿完全明白了。從前抗拒愛情,只因對像不對。
Self對Wise說:“我來的目的是為了令你更快樂。”
Self的目光充滿著男人的權威。
Wise天真爛漫地回應:“我知啊!”
然後,她開始染上哼歌的習慣。
而且,更是在他的耳畔哼。
“你送我的指紋,我欠你的心事,恐怕要在今夜還給天使……原諒我,和你的無名指,你讓我相信,還真有感情這回事……”
Self揚了揚眉,問:“多動人的歌,誰唱的?”
Wise告訴他:“王菲的《夜會》。”然後又繼續唱: “啊,懷念都太奢侈,只好羨慕誰,年少無知……”
轉個頭,就唱《花樣年華》:“讓我狠狠想你,讓我笑你 無情,連一場慾望都捨不得迴避……”
當心情靠近樂與怒時,就唱動力火車的《明天的明天的明天》,“……如果你沒勇氣陪我到,明天的明天的明天,倒不如就算了就放了,空虛的昨天的昨天……”
唱得慷慨激昂,眉頭皺起來,表情極度肉緊:“……你就在我眼前,但別再愛我一天,別看我,別愛我,別怪我,閉上雙眼……”
終於,Self按捺不了:“你不如找煙花去唱。”
“不!情歌當然是唱給你聽啦!”Wise理直氣壯。
Self表情嚴肅地說:“那麼我們分手。”
Wise一怔,她看見他表情認真。然後,她決定唱:“最愛你的人是我,你怎麼捨得我難過……”
Self不發一言,一掌推往她的臉上去。最後,演唱會在歌手的救命聲中終止。
直至一晚Self失眠了,Wise才停止在戀人耳畔開演唱會的習慣。
Self說:“一合上眼滿腦子就是你的情歌。”
Wise不相信。“哪有這麼嚴重呢!”
Self續說:“我懷疑我開始精神有異。”
Wise想了想:“那麼…… ”
Self望著她。
Wise奸笑,“我們來一次深入治療吧!”說罷,二人擺出打架的姿勢,在下一秒,床單上又再風起雲湧。
極樂中的影像是,他與她自小相識,一同上學一同作樂,家境清貧,但相愛的少男少女,世界都在愛情之內,金錢,看不見,前程,亦不重要,世上最要緊的是,戀人的一雙眼睛。
戀人的眼睛,世上最美。
他在她的身上忽上忽下,她就迷濛地望進他的眼眸內,那裡就是她的宇宙,無窮無盡,變幻莫測。世上唯一值得她去探索的,就是這個地方。
還有什麼是要緊的?沒有。
床上有他魁梧健壯的身影,有他留給她的快樂。她把臉埋到在他的胸膛上,然後她就知道,她什麼也不想要。
愛情,可會就是屏棄所有,留下一切心神用來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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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e的毛衣打得不成功,始終是沒有天分。時為五月中,夏季已來臨,但Self仍然穿著厚毛衣。Wise開始擔心,那麼冬天怎麼辦?看來冬天來臨之時,她要為他準備最能禦寒的衣物。
然後,她想起Inuit,愛斯基摩人,北美洲最北面所居住的民族那些裝束,一定可以保暖。南方的冬天最冷不過是七度,人家的寒冬是零下數十度。冬天穿上那些衣裳,就可以耐寒。
於是,她上網瞭解。一看就安心了,款式都頗有型呢!男裝的外套名字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