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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馬對於他來說,不僅僅是代步工具,那可是生死相依的朋友。那一年在滾天峽遇上雪崩,要不是馬跑快了那麼幾步,他早就嗚呼哀哉了。其二便是槍了,他以前有一杆小口徑步槍,走到哪裡背到哪裡。尕娃子看著眼熱,提出用一隻獵鷹交換他沒捨得撒手。為此,哥兒倆還鬧過一陣彆扭呢。

“嘿嘿……收皮子的事,你得給我兜著點,大肚何這一陣子查得可嚴了。”亞森開啟一瓶酒,不失時機地遞過去。

阿斯哈爾咕嘟一口酒,說:“我讓你收你就收,管他那麼多幹什麼,難道鄉親們連塊茶葉都買不起他才高興?”

“他要是問起來呢?”

“你這個人現在這是怎麼了?過去在金溝挖金子的時候,你的膽子不是大得很嘛,把金疙瘩往*裡一塞,就混過了國民黨的關卡。”

“哎!過去是過去,現在是現在。如今的共產黨可比當年的國民黨兇多了。這個也不讓幹那個也不讓幹,乾脆不如把我們都掐死算了。”

“是餓著你了?還是凍著你了?”阿斯哈爾的臉呼啦一下拉得老長。

善於察言觀色的亞森立刻打起了哈哈:“你別誤會,有一個大肚何就夠鬧騰的了。”

“他一個人能代表共產黨?”

“我沒別的意思,我是說……”

“你們在嘀咕那裡什麼呢?”塔貼從外面進來問。阿斯哈爾急忙掖起了槍。

聽到塔貼熟悉的聲音,羊羔們就跟商量好了似的一起咩咩起來。

塔貼不高興地問:“你們都吃飽了是不是?”

阿斯哈爾一拍腦門子,趕緊過去開啟了芨芨草柵欄。獲得自由的羊羔們立刻像一股赤褐色的潮水湧出氈房,不一會兒就融入羊群之中。

第四章(9)

騎上快馬從霍牧出發,大約三、四個小時就能到達額爾其斯河的折轉點,屯馬鎮就坐落在這個河灣子上。具有活千年不死,死千年不倒,倒千年不朽的胡楊林,密佈在大河的兩岸的戈壁上。

屯馬鎮自古以來就是兵家必爭之地,在鎮子南面的山峁上,至今還保留著傳說中成吉思汗東征時的點將臺。南來北往的人都會彙集到在這裡,或歇腳用飯,或販貨購物,或尋醫問藥,忙完各自的營生,又匆匆各奔東西。

來到屯馬鎮已是晌午時分了,阿斯哈爾按照古努爾的囑咐,到商店裡置辦齊了家裡日常所需物品,還特意給阿萊挑了一頂帽子。小夥子戴上新帽子,對著商店窗戶一個勁臭美。小夥子是特意來送行的,以便把叔叔的坐騎牽回去。

“記得住回去的路嗎?”

“哎喲!記得住,記得住,你都問了多少遍了。”阿萊有些不耐煩了。

“我這一走,家裡的事就全靠你了,奶奶年齡大了,颳風下雨的時候,要讓她多穿一點,要是她不舒服了,你就去牧場醫院找郭大夫……”不知是怎麼了,阿斯哈爾自己都覺得自己今天有些貧了。

“那我走了。”嫌叔叔嘮哩嘮叨沒個完,阿萊急著上路。

“你等會兒。”阿斯哈爾又到路旁的饢坑前買幾個熱饢回來,交給阿萊說:“路上別貪玩。”

“知道了。”阿萊啃著饢頭也不回地走了,到底還是個孩子,他甚至連一聲再見都懶得說。

阿斯哈爾目送著侄子隱沒在胡楊林盡頭,這才背起搭褳到路邊去搭便車。

集鎮正是熱鬧的時候,商販的叫賣聲,汽車的轟鳴聲,高音喇叭裡刁德一剮鍋底的依呀聲,被捆住四蹄的老牛拼死掙扎的叫聲,此起彼伏,震耳欲聾。

阿斯哈爾無心旁顧,他站在十字坡口,頻頻揮動著胳膊,各種車輛從他面前呼嘯而過,卻沒有一輛肯停下來。

除了烏圖布拉克,阿斯哈爾長這麼大,還沒到過更遠的地方,在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