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第一個“啪啪啪”地用力鼓掌,彷彿想要一下一下地拍在李慕白臉上。
不管情願不情願,大家還是跟著鼓起了手掌。
李慕白帶著他的樂隊成員們,昂然上場!
迷失酒吧絕對不是三里屯最大的夜店,但是要論內部裝潢和設施裝置,它說自己排在第二,那麼沒有哪家敢稱第一。
一支流行樂隊所需要的樂器和裝置,在這裡通通能找到,而且都是高檔貨色。
李慕白的隊伍毫不客氣地佔據了原先那些樂手們的位置,他自己抱著一把電吉他站到了麥克風前面,意氣風發顯得無比自信!
而剛剛下臺的薩家豪忽然有點不自信了。
他給李慕白下了套,李慕白也中套了,但現在不知道怎麼的,感覺中套的好像是自己——這孫子裝得太像大尾巴狼了。
其中必有陰謀!
薩少還是很聰明的,他立刻想到了一個問題:“李慕白,你不會是買了歌吧?”
以他們的身家,口袋裡面隨便掏摸掏摸,也能輕輕鬆鬆地掏出買首好歌的錢,先前李慕白重玩樂隊,為了裝逼,花錢買歌無疑是很正常的事。
要真是如此,那他薩家豪就成傻瓜了!
“呸!”
李慕白鄙夷無比地回答道:“小爺我要是花錢,或者讓別人花錢給我買歌,我跟你姓!反過來我要是沒花錢買歌,你跟小爺的姓,你敢答應嗎?”
這首歌當然不是買的,是別人送的禮物!
周圍頓時響起了一片輕笑聲。
薩家豪還真不敢答應。
李慕白雖然好玩好鬥,可在圈子裡也是一口唾沫一顆釘的主,從來沒見過他什麼時候說話不算話,信譽度那是槓槓的!
李慕白將薩家豪頂得說不話來,然後對著麥克風說道:“今天晚上我很高興,因為芬妮姐從海外歸來要在國內發展,她回來得很突然,所以我也沒有準備什麼好的禮物送,而且送了芬妮姐也是不會要的。”
一邊說著,他的目光一邊看向了站在舞臺下的芬妮。
芬妮微笑。
“所以我想就送首歌吧。。。”
李慕白繼續說道:“這首歌本來是為我自己寫的,練習了很久,第一次拿出來給大家演唱,大家不要嫌棄啊!”
掌聲和笑聲再次響起,連桀驁的陳倩都給了面子。
“歌的名字,叫做李白!”
他的話音剛落,極有節奏感的前奏陡然響起。
李慕白很隨意很放鬆地站著,他低著頭彈響了吉他。
“大部分人要我學習去看,
世俗的眼光。
我認真學習了世俗眼光,
世俗到天亮。
一部外國電影沒聽懂一句話,
看完結局才是笑話。
你看我多乖多聰明多麼聽話,
多奸詐。
喝了幾大碗米酒再離開是為了模仿,
一出門不小心吐的那幅是誰的書畫。
你一天一口一個親愛的對方,
多麼不流行的模樣。
都應該練練書法再出門闖蕩,
才會有人熱情買賬!
……”
當李慕白隨性甚至帶著點慵懶的歌聲傳入到在場所有人的耳朵裡,這些京城頂級圈子裡的年輕人們無不動容,甚至是驚歎和不敢置信。
他們無不出身優越,不學無術之輩有,但是眼界閱歷太差的基本沒有,單單在音樂方面來說,擁有鑑賞能力的或許很少,可一首歌的好壞還是能聽得出來的。
李慕白這首《李白》,起碼在旋律上很出色,歌名和歌詞也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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