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一般人絕對被忘情這話裡的幾個“他”字繞糊塗了。可殘劍卻瞬間明白了這話裡的意思,眼神陰晴不定地變換了半天,有些遲疑地道:“其實……樓主他……”
“不必說了。”忘情立即打斷道:“有些事,最好不要說地太明白,我不想聽,也不想知道,忘掉便好。”
“你忘得掉麼……”殘劍心中暗歎不已,面上卻哈哈一笑。轉移話題道:“其實那個方傑也不錯,腦袋聰明,人品也行,雖然為人太現實了,但偶爾卻又有點感性化,少了點衝勁和霸氣,典型的悶騷!”
“哼,現實有什麼不好?人都是自私的!”忘情冷哼道:“難道你非要讓他跟你的那位樓主一樣,為達目的不擇手段,胡亂殺人。整天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樣,讓所有人都得聽令與他?”
要是一般人說這話,說不定殘劍當即就舉劍殺人了,可眼下說這話的人是忘情,殘劍只能無奈地訕訕笑了兩聲,較為隱晦地道:“其實樓主也不是那樣的人……呵呵,呵呵呵,人無完人嘛,再說一個人地缺點往往也是那個人的優點,方傑的確是少了點霸氣。有些悶騷,不過這也沒什麼不好……悶聲大財嘛,當年樓主就是太招搖了,才……”
說到一半。殘劍似乎不願提及那些不開心的往事,訕訕一笑,立即轉口道:“反正在我心目中,樓主永遠是我的老大,方傑自然是比不了的,不過,我和他可以做兄弟。沒有霸氣,日後可以慢慢培養。只要腦袋夠靈光。人品不錯,有毅力有恆心。還怕幹不成一件事?”
“這就是你選擇他的原因?”忘情若有所思地點了點,淡淡地道:“所以,我也很期待。”
總算和忘情找到了共同語言後,殘劍的神情這才緩和下來,笑了笑道:“既然如此,那我們就一起跟在他身邊,看他怎麼成長起來吧……”
見忘情點了點頭,殘劍哈哈一笑,指了指自己道:“那麼,現在殺了我。”
忘情微微一愣,接著便又瞭然地點了點頭道:“如果你死了,他肯定會對你刮目相看……原來,取得一個人的信任這麼容易,不過這件事,你最好別讓他知道了。.”
“呵呵呵,”殘劍搖頭笑道:“如果不是有你在,我肯定逃不出去,所以我死一次也是順理成章的,而且死了這一次,日後他就會放心大膽地讓我幫他了。”
忘情哼笑了一聲,不屑地道:“你這是忠於他,還是忠於你地樓主呢?”“忠於樓主便是忠於他。”殘劍也隱瞞,徑直道:“樓主派我們這些人出來,就是為了扶持一些有潛力的人,而能讓我殘劍看得上眼的人,兩年多來也就方傑這麼一個。既然有緣遇上了他,並且他又有這本事讓我對他產生了感興趣,那又何必計較什麼忠誠不忠誠的呢?”
說到這裡,殘劍似乎覺得有些意猶未盡,又補充道:“現在我把他當兄弟,他把我當兄弟,就已經足夠了,至於以後的事,誰又說得清楚?客觀上說,我只是在玩我自己的遊戲,並未刻意地想去幫誰或是忠於誰,只是覺得他不錯,值得交往,如此而已。當然,私心也是有的,我也很期待看到他學成終極武功的那一天,因為我會覺得那也有我的一份功勞”
聽了殘劍的這番話,忘情認同地點了點頭,沒有再說什麼,只輕輕地一劍便將氣血只有1oo點地殘劍給秒回去復活了,只剩下自己一個人後,忘情若有所思地眨了眨眼睛,喃喃自語道:“只是覺得他不錯,值得交往,如此而已……可若是他學成了終極武功,那這遊戲……呵呵呵,我倒是多慮了……”
念及此處,忘情自嘲地搖了搖頭,返身往華山村方向行去……是的,是華山村,而不是開封府方向,顯然,忘情一個人衝進華山村馬廄自然是毫不費力,如果方傑知道忘情之所以要走這條路只是為了找殘劍說一些莫名其妙的話,不知道心裡會怎麼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