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道。
四人已經死去多時,死亡時間在昨天半夜裡。
四個人渾身沒有一點傷痕,體內沒有中毒跡象,四具屍體死法一致,似乎是被什麼東西突然驚嚇致死。
為查明死亡真相,柳縣令讓仵作對其中一具屍體進行了解剖,但並未發現異常。
柳縣令又詢問了香客和村民多人,得知兩個和尚平日與人和善,從未與村民有何過節和爭吵。
再仔細調查兩個道士,皆是年老的修道之人,兩個道士攜帶三十兩銀子,藏在行囊之中,並未被人發覺,也不存在見財起意之事。
最為離奇的是,四個人的屍體為何會突然出現在距離小廟三四里遠的枯井中?
如果是有人闖入廟中殺人,為何四個人身上沒有傷痕?
如果兇手把屍體轉移到村外,為何小廟的門窗緊閉,沒有一點啟動過的跡象?
還有四個人為何死狀呈現驚恐狀?
他們死前都經歷了什麼?
這已經成了未解之謎。
柳縣令很聰明,懷疑小廟中有暗道直通枯井,於是讓人把小廟掘地三尺,查遍了可能藏匿人的角落,結果也是一無所獲。
如此離奇的案子,在當時引起了不小的轟動。
一直查了半月之數,都沒有查出緣由。
結案那日,柳縣令提筆寫下:
一物不失,則非盜;年皆衰老,則非奸;邂逅留宿,則非仇恨;身無寸傷,則非謀殺;銀子尚在,則非謀財害命;房門緊閉,屋內無多餘腳印,則非強盜殺人。
四人同時身亡,四屍同時並移,如此遠的距離如何實現?
此案太過離奇古怪,已超出情理之外。案子恐非人力所為,我尚能斷人,卻不能審鬼。沒有目擊證人,沒有任何破案的蛛絲馬跡,此案無法破案,只能以疑案作結。
太平時期,死了四人,不算小事。
柳縣令擔心影響仕途,只能將案子上呈刑部衙門核驗。
刑部覺得此事荒誕,責令巡撫大人下來詳查。
巡撫大人在知府的陪同下,重審了此案,調閱了卷宗和提審了全村的人,結果還是沒能查到一點線索。
此案果真是一樁無頭案,巡撫也只能以柳縣令的呈報回稟。
這樁離奇的案子一直沒有破解,最後還是不了了之,柳縣令做了個好事,將四具屍體安然下葬,還立下墓碑。
留任兩年後,他也因為廣受擁戴,而步步高昇,最終坐上了殿閣大學士,也就是正一品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