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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換下睡衣,點點走到廚房。不管怎樣,她仍舊是他的妻子,再委屈,都要替他準備愛心早餐。

開啟爐火,雙手忙碌,兩顆蛋、一點培根、烤得香酥的奶油麵包和香濃咖啡,經驗讓人熟練,但對於放棄婚姻,她仍需要多加磨練。

希壬出房間,她端起盤子,堆起笑臉,甜甜對他說話:“希壬哥,你還沒吃早餐。”

他連看都不看她,往門口方向去。

“你來不及了嗎?等兩分鐘,我用保鮮盒替你裝起來。”

希壬置若罔聞,換過皮鞋,開門、關門,消失在點點的視線內。

兩手端著早餐,她低頭垂肩,“笨,怎會來不及?今天又不必上班。”她對著盤子說:“他啊,是和艾琳的約會來不及了吧!”

從六點到十一點,點點在樓下等老公。老樣子,她忘記加件外套,希壬看見,又要叨唸了吧。

十一點十分,希壬沒回來,她撫撫裸露的手臂,希壬是對的,真的會冷。

這時候,他該吃過了吧,上樓別忘了把菜收拾好,也許再做一點消夜。

十一點二十五分,希壬沒回來,警衛室的伯伯叫她好幾次,說夜深了,回家等吧。

回去嗎?她已經等五個多鐘頭,若是他再過十分鐘就回來,那麼前面的等待不全成了泡影?

十一點四十九分,車道上沒有汽車聲,更冷了。

雙手抵住下巴,她告訴自己,就算真要離婚,她也要當個好妻子,直到最後一分鐘,她照樣要甜甜對他笑、照樣要對他巴結討好,即使明白,做再多,皆枉然。

十二點八分,警衛伯伯關掉大廳的燈,突如其來的黑暗讓她不能適應。

還不回來嗎?

他的心,恐怕早已飛奔,早上的話,不過解套他的軀體。所以他光明正大了,所以他再不耐煩維繫婚姻假象,那麼……今夜,或許不回家……

點點死心,牆上的鐘沒有夜光顯示,她分辨不出分秒。

離開沙發,她步履蹣跚,有些累,結婚後,第一次,他不歸。

凌晨三點,希壬回家,看見桌上擺著消夜和紙條。

紙條上寫著:希壬哥,我累了,先睡囉。早上,你要我把你的衣服搬到客房,可是我想了又想,主臥房的床比較大,還是留給手長腳長的你,我搬到客房好了。

對了,今天艾琳小姐打過兩通電話找你,我留下她的電話,讓你回電。

一樣的輕快語調、一樣的開心自在,愛琳的兩通電話沒讓她產生危機感,連搬到客房,她都愜意得像遊戲。

這樣的點點,能拿她怎樣?

艾琳說,妒嫉是愛情中最重要的成分,少了它,代表愛情已過去。

他和點點之間有過愛情嗎?

沒有吧,她依賴他、喜歡黏著他,如此而已,就如點點說的,她要的只是安全感。

他不小器,他樂意給她多到用不完的安全感,但前提是,她必須拿愛情來交換。

希壬端起餛飩湯,湯冷了,餛飩糊成一片,濃濁的湯引不起他的食慾,放下消夜,把紙條捏成團,用拋物線,丟進垃圾桶裡面。

他進房間,衝了冷水澡,圍浴巾,坐進沙發裡。

手支後腦,他反覆想著早上的對話。他問她,是不是真的不介意離婚,她那篤篤定定的一個“是”字,敲掉他的熱情。

她從沒想過嫁給他。

青春年少時,她和他在一起的時間比誰都多,那時,她堅持愛鈞璨;來臺灣後,鈞璨和小慧愛得熱烈,從沒把多餘時間留給點點,那時,她一樣想嫁給鈞璨;即使退出三角關係,她對鈞璨的愛也未曾減少吧!

想到這裡,希壬再也平不了心情,換上衣服,拿起車鑰匙,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