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說,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一類運動員他們所鍛鍊的東西,本質上來說,只是規則之下的產物而已,因為人們認可這一項運動的存在,所以這一項運動才會存在,這一項運動的金牌才會具有價值,才會被人認可……
但是,如果這個世界上沒有這一項運動了,那麼掌握這一項運動技能的人,就會變得毫無作用可言,很多的體育運動專案,如果沒有了觀眾的存在,就會變得徹底的失去意義可言,這也就是為什麼很多奧運會上的運動員,在退役之後,會變得窮困潦倒的根本原因……
尤其是像是什麼跳水體操這一類幾乎沒有什麼太多競技成分的專案,打分也基本上是沒有什麼特定的標準可言的,分數都是裁判人為確定的,這樣的專案,本身其實就更多的是表演而並不是競技……
事實上,真正意義上能夠被稱之為競技的,永遠都應該是那些有著絕對判斷勝負標準的專案!
尤其是像是跑步,跳遠,跳高。舉重。甚至像是各種球類運動之類的專案。這一類的專案,某種程度上來說,才算是真正意義上的競技專案……
因為,更快更高更強,一直以來都是人類的追求,能夠做得到的人,自然會受到一定程度的欽佩……
這個世界上,但凡是需要透過主觀去判斷好壞的東西。本質上來說,都只是人類自己制定的遊戲規則而已,就算是在某種程度上做到最好,也只是在其他人制定的標準之下做得好而已,如果換一個環境,跳出原本的環境話,恐怕情況就會完全不同了!
傳統意義上的體育競技專案,絕大多數都是有一定的實用價值的,尤其是最早的奧林匹克運動會的那些原始的專案,幾乎每一個專案都可以算得上當時人們賴以生存的生活技能又或者是軍事技能……
比如說。像是標槍的投擲,其實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這一類的能力。本質上來說,其實就屬於規則等級相對高一些的能力,算是戰鬥技能的一種……
而像是現代的所謂的跳水和體操,更多隻能夠歸類到表演技能之中,而表演技能和戰鬥技能,其實在規則的等級上,往往是有非常巨大的差距的!
原因很簡單!
非常的簡單!
因為所有的表演類技能,評價永遠都是建立在其他人的審美觀和認知程度之上的,只有被人認可的表演,才算是成功的表演,而如果不被人認可,那麼無論什麼表演都毫無意義!
而對於表演的認可,很多時候往往都是一種很主觀的概念,一個人唱歌,有人覺得好聽,有人卻會持有完全相反的態度,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在這個世界上,但凡是演員又或者是明星,永遠都是不可能得到所有人的認同的,有人喜歡就會有人討厭,有人粉就自然會有人黑,這是幾乎不可避免的事情……
就像是很多的選秀節目一樣,一個歌手唱歌好聽還是不好聽,透過還是不透過,本質上來說,都是建立在評委的態度之上,評委覺得好,就能夠透過,評委覺得不行,就不能透過,無論觀眾多麼喜歡或者多麼討厭,也都沒有任何的意義可言……
在表演的領域之中,一個演員永遠無法質疑其他人的判斷的,因為每一個人的判斷都是主觀的,任何人都不可能扭曲其他人主觀的想法!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個世界上所有的表演者,走的都是需要得到其他人認可的路線,認可的人越多,名氣也就越大,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