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辱而自盡。15
大秦帝國自救的機會,就這樣一次次喪失。如此混蛋的皇帝若不垮臺,真是天理不容。
但,如果秦的皇帝不是胡亥,會亡嗎?
恐怕也會。
沒有任何證據表明,在陳勝和吳廣之前,並沒有發生過起義。相反,這樣的起義說不定曾多次發生,只不過由於規模太小不成氣候,沒能載入史冊而已。
這樣說,有依據嗎?
沒有史料依據,但有邏輯依據。
依據就在陳勝的那句話——
天下苦秦久矣!16
我們知道,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因此,既然“天下苦秦久矣”,就不會只有陳勝起義。
問題是,陳勝的話, 可靠嗎?
可靠,因為並非只有他一個人這樣說。武臣北伐時遊說各縣豪紳賢達,就說“天下同心而苦秦久矣”,而且這種痛苦已經幾十年了。這當然不是胡亥一個人的事。17
那麼,苦在哪裡?
首先是負擔重,其次是執法嚴。
眾所周知,秦始皇是有過許多“豐功偉績”的:修馳道,去險阻,決川防,銷兵器,徵百越,築長城。這些都是他的“統一大業”,卻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人工和財物天不生,地不長,皇帝自己也沒有,從哪裡來?
從民眾的牙縫裡擠出來。
勒緊褲帶交交苛捐雜稅也就罷了,問題是還要搭上身家性命。那些遠征的、戍邊的、修長城的、建陵墓的,請問有幾個能夠生還?那些留在原地的老弱病殘,又有幾個能安居樂業?不是妻離子散,就是家破人亡。
秦始皇的“統一大業”,就這樣由黔首們的白骨堆就,由草民們的血淚寫成。據統計,僅蒙恬北伐和屠睢(讀如雖)南征,就至少摧殘了二百萬家。18
請問這是什麼大業,誰的大業?
這樣的大業,又有誰心甘情願?
沒有。
因此,唯一的手段就是高壓。秦律之苛之嚴之酷,是駭人聽聞的。比如律當族滅者,要先在犯人臉上刺字塗墨,叫黥(讀如擎);然後割掉鼻子,叫劓(讀如義);斬去腳趾,叫刖(月);活活打死,再砍下腦袋,最後在刑場上當眾剁成肉泥,簡直就是慘無人道。19
這,難道不是暴政?
至少,也是苛政。
這樣的苛政,不要說人民無法忍受,就連扶蘇都看不下去。也許,扶蘇上臺會好一些。也許吧!可惜歷史不能假設,人民也無法等待。是啊,橫徵暴斂,嚴刑峻法,濫殺無辜,難道還不夠嗎?
夠了!
苛政統治之下生不如死的人民,實實在在是受夠了!因此只要有人帶頭造反,便一呼百應。就連為陳勝和吳廣出主意的那位卜者,也是“天下苦秦久矣”的證人。要不然,他何必多管閒事,又何必暗中使勁?
怒火一旦點燃,就會熊熊燃燒;祭壇一旦築成,就得有人獻祭。皇帝的腦袋砍不了,便只能殺官員。大澤鄉的祭壇上,擺放的就是領兵官的首級。20
其他郡縣,也如此。
這並不奇怪。事實上,商鞅變法後,秦的各級官員便都用法家的思想武裝了起來,自覺成為專制的工具。帝國需要虎狼,他們就是“馴獸師”;帝國需要綿羊,他們就是“牧羊犬”。因此,這些人越是對君主忠誠,就越是對人民殘酷。秦的忠臣,幾乎無一例外的都是酷吏。因為不是酷吏,便執行不了那些嚴刑峻法。
人民對他們咬牙切齒,也就理所當然。
難怪蒯通會這樣對徐公說:大人做范陽令十年了,殺人之父,孤人之子,斷人之足,黥人之首,不可勝數。縣裡的慈父孝子們之所以沒把刀捅進足下肚子裡,無非畏懼秦法。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