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他一直以為自己只是念舊,只是遺憾,直到那時他才意識到,其實他從來沒有真正的t over her(放下她)。
如果要給這七年選擇一首最般配他心情的歌,他會選擇《let her go》。
他沒有何琳所高估的那樣深情。他並沒有愛她整整七年,只是在經過了這七年後,他才確信他愛她。
他說不出到底愛她的哪一點。他喜歡她棕色的眼睛,也喜歡她皺起的眉頭,喜歡她的開朗,也喜歡她的憂鬱,喜歡她內質的溫柔,也喜歡她偶爾的壞脾氣。他喜歡她的完美,更喜歡她的瑕疵,任何人都無法比較。
他不能再猶豫,也不想再錯過。
「潔,回到我的生活裡來。」
第33章
如果要給這七年選一首歌, 喬予潔會選《jt give a rean》。
分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 她對愛情的存在產生了懷疑,不想認識新的人, 不敢輕易用心, 害怕又是一場空歡喜。
最初,她會頻繁地想他。
坐在紐約的地鐵上,她會想起北京擁擠的二號線, 他用一隻手臂夠住橫杆,一隻手臂環住她,讓她保持平衡。
一個人去餐廳吃飯的時候,她會想起他第一次吃皮蛋時的崩潰,他的舌頭不太靈活, 一切需要吐骨頭的食物他都吃得很困難。他不喜歡吃魚, 也不太能吃辣,他們剛開始約會的時候, 她並不知道這些,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帶他去吃了烤魚,簋街熱鬧的小餐館裡,他吃得滿臉通紅。
給客人打啤酒的時候, 她會想起他常把beer is y life掛在嘴邊,他家裡的冰箱總是堆滿了啤酒,逛超市時,他指著貨架上的啤酒告訴她,嘉士伯產自他的故鄉。
看到有關王室新聞的時候, 她會想起丹麥也有王室,他們在一起的那年正好是丹麥女王二度訪華,頭一天夜裡,他和chris兩人激動地商量著穿什麼衣服去參加見面活動。
……
他有很多的襯衫,牛仔的格紋的,深色的偏多。那時他剛開始學中文,為了方便記憶,她寫了幾張便簽貼在他的衣櫃裡,「褲子」、「襯衫」、「襪子」……這個方法很管用,後來她又給家裡的其他東西都貼上了中文便簽。每當她說他們像是langua partners時,他就會用吻來回答,「我不需要一個中文老師,我需要的是一個女朋友。」
每晚入睡前,她都會想起那些同枕共眠過的日夜,過去有多熾熱,現實就有多冰涼。
有成雙成對的情侶經過面前,她會恍然若失,想起第一次見他的朋友時,她還沒有自我介紹,所有人都已經知道了她的名字,而他大方介紹說這是我的女朋友。
不是friend,也不是datg,是girlfriend,而那時他們甚至還沒有過親吻之外的親密接觸。
在街頭看到和他長得像的人,她會一直追隨目光,彷彿潛意識中仍抱有幻想,他們會在人海再相遇,像最初那樣。
他特別喜歡摟著她走在街上,有時候可能只是想偷懶,借力靠在她身上。她會把手放在他的腰上,掐住一小塊贅肉,取笑他胖。其實他一點兒也不胖,80kg的體重對於一個一米八七的男人來說十分合理。她只是熱衷於雞蛋裡挑骨頭,偶爾數落他不讓他自滿。
每當這種時候,他就會一本正經地告訴她:「你知道嗎?北歐的冬天很冷,我需要一點脂肪來保暖,這叫做nice fat。」
那段時間,生活裡的每一個細枝末節都能觸發記憶的開關,而後伴隨著餘痛席捲而來。
回憶是穿腸的蜜糖,累積到一定劑量,就能一招致命。
很多時候她甚至分不清,自己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