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候,便需要一些不成文的法規,大家一起來遵守。
這名修士的提議,無疑也是針對這種情況。
這個不成文的規定便是,無論那些派出的人在裡面發現了什麼寶物,都帶回來由眾人估計,得出大家都信服的價值之後,按照人頭瓜分。
值得一提的是,這裡說是平分,但實際上,大多以修為和地位瓜分,一般而言,首先由上乘修士得其五成,中乘修士得其半成,所剩部分,復又以此法瓜法,如是數次,最後零頭,大家對半折開,或者歸於下乘修士所有。
例如,三名修為分別在上中下乘的修士共同獲得了一枚價值萬枚靈玉的妖丹,便由上乘修士首先分其五千,中乘修士分其五百,所剩四千五百,上乘修士復又得二千二百五十,中乘修士得二百二十五……
如是重複,最後往往便是上乘修士得九成,中乘修士得九分,最後一分零頭,歸於下乘修士。
當然,這也就是上中下乘修士人數平齊的情況,若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