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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夏天的雨說來就來,剛才陽光還炙烤著大地,忽然間陣陣雷聲,豆子大的雨滴不停的砸向大地,好像在宣洩她對大地的不滿的似的。

晚上,彩麗打來電話說:小俊哥,我在興雅酒吧,你來陪我喝酒好不好?聽她的聲音好像醉了,我忙穿好衣服,打輛車過去。

在酒吧裡找到彩麗時,她已經很醉了,提著半瓶酒,拉著哥人就讓陪她喝酒,服務員正在一旁勸著。

我忙走了過去對服務員說:不好意思啊,不好意思。抱住她就往門口走。

彩麗掙扎著說:我不走,我還沒喝夠呢。

刺鼻的酒味,隨著她打嗝,一股股的竄了出來。

出了酒吧,我看見門口停著兩輛計程車,便叫了一輛,上車後我對司機說:去文化路十字。轉念又一想,彩麗和老林叔住隔壁,這樣回去,被老林叔看見,又要打她。算啦,把她送酒店得了。便又對司機說:去天宇酒店。一路上彩麗都死死的攥著她那半瓶酒,好像是什麼寶貝似的。

來到酒店後,開了間房子,她彩麗放到床上,我忙給她燒開水。一路上彩麗都死死的攥著她那半瓶酒,好像是什麼寶貝似的,我掰開她的手,想給她要過來。她便大喊:不許動我的酒,我要你陪我喝酒,你要不陪我喝,我就自己喝了。說著,揚起酒瓶就往嘴裡送。我一把抓住她的手說:我陪你喝,你別喝了。

彩麗,躺在床上,昂著臉說:喝呀,你喝呀,不喝拿來,我,我喝。

我說:我把它喝完了,不許鬧了,好好休息。

彩麗點了點頭。

我對住酒瓶一口下去,半瓶沒啦,還好我的酒量可以,這半瓶對我來說小意思。

忽然,我覺得腦袋暈暈的,不對呀,別說半瓶,就一瓶也醉不了呀。

眼前一片朦朧,我看見一個人影從床上站了起來,把我推到在了床上。

早上,我被一個人搖醒了,睜開眼一看,我還以為自己做夢呢。屋裡全是警察,其中一個對我說:你現在涉嫌*未成年少女,正式被拘捕了。說著一副亮晶晶的手銬戴在了我手上。

我說:警察同志,搞錯了吧。我怎麼會……

警察說:有什麼事情法庭上說吧。

老爸老媽去拘留所看我,問我:給我們說實話,我們給你請個好律師,能判輕點就判輕點。

我說:爸媽,你們不相信兒子嗎?

老媽說:酒吧的人看見你把她抱走了,酒店的人也看見把她抱進了房間,凌晨的時候,看見她衣服凌亂的跑到前臺報警,從你們的內衣上提取精液的DNA很吻合。怎麼讓我們相信啊?

老爸遇事還比較冷靜。老爸說:你如果真沒有做的話,你回憶下,有沒有比較特殊的事情令你印象比較深刻的。

仔細想了一想,有。我說。

第一, 那天下著大雨,但是有兩輛計程車在酒吧門口停著,我去的時候就有,按常理因為酒吧喝醉的比較多,計程車不願在那等的。

第二, 彩麗手裡一直攥著半瓶酒,到酒店時才鬆開,還非要讓我喝,我的酒量那點酒應該沒有太大的問題,但是,不知道怎麼就醉了,後面的事就都不知道了。

老爸激動的說:兒子,你有救了。我馬上找人調取那天的所以監控錄影,要求案件重新審理。

幾天後,在法律面前,我重獲了自由,而彩麗卻失去了自由,她和她狐朋狗友設計害我的*事件,沒有想到害了他們自己。他們在酒吧裡準備了兩瓶只有一半的酒,其中一瓶加了*和催情藥,就是在酒店彩麗讓我喝下的那瓶,其餘的人乘坐另一輛計程車到了酒店,房間開在了我隔壁。當我把那半瓶酒喝下後,他們在陽臺上隨即用沒有藥的那半瓶給調換了,把酒倒在了馬桶裡,然後把指紋都擦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