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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頁

「你是國中生吧?幾歲?」眼前的蜜柑接著問。

「十四歲。」王子回答。

「剛好耶。」

「剛好?」

「你知道刑法四十一條嗎?」

「咦?」

「刑法四十一條,未滿十四歲者之行為不罰。你知道嗎?從十四歲開始,就會受到刑法處罰了。」

「不知道。」這當然是謊話。王子也很清楚這部分的事。不過若說他因為年滿十四歲就裹足不前了嗎?當然完全沒有。至今為止他會犯罪,並不是因為「還是不會受到刑法處罰的年齡」。刑法完全只是附帶在自己想做的事情上的制約與優惠。什麼刑法,完全是與自己犯的罪不同次元的旁枝末節。

「我再告訴你一段我喜歡的文章吧。《午後的曳航》〔※三島由紀夫的小說作品。〕。」

「什麼?」

「像你這個年紀的孩子說了。刑法四十一條,『是大人對我們懷抱的夢想表徵,同時也是他們無法實現的夢想表徵。他們認定我們什麼都做不了而疏忽大意,託此之福,只有這裡,藍空的一角,才能夠展露出絕對自由的一角。』文章令人沉醉,我非常喜歡,同時為什麼不能殺人的答案線索就在這裡頭。不能殺人,這是大人懷抱的夢想發露。是夢想啊。就跟希望世上真有聖誕老公公一樣。在紙上拼命畫出現實中絕對不可能看到的美麗藍天,要是怕了,就鑽進被窩裡,看著圖畫逃避現實。法律大抵都是這樣的。有法律存在,沒事的,只是用來這麼安慰自己的說法罷了。」

蜜柑怎麼會突然引用起那種小說臺詞,王子無法理解。但王子也感到幻滅:既然會藉助他人的言論,程度也可想而知了。

不知不覺間手槍冒了出來。

而且是兩把。眼前有兩把槍。

其中一把,蜜柑把槍口筆直對準了王子。另一把就像悄悄伸出來的救贖之手般,放在蜜柑的左手遞向這裡。

什麼意思?王子迷惑了。

「聽好了。我現在非常憤怒。尤其是你這樣的小孩,尤其教人憤怒。可是我單方面地開槍,奪走你的性命,實在教人覺得抗拒。欺負弱者不合我的個性。所以這把槍給你。咱們槍口對槍口,看是幹掉對方,還是自己被幹掉。」

王子沒有立刻行動。他一時無法判斷對方在打什麼主意。

「喏,快點拿起來。我教你怎麼開槍。」

王子警戒著對方的動作,從蜜柑的左手拿起手槍。然後他退了一兩步。

「拉後面這裡的滑套。握住握柄,把杆子像這樣往下扳。這是安全裝置。接下來只要朝著我扣扳機就是了。」蜜柑面無表情,既不激動也不緊張地說明。甚至讓人懷疑他真的在生氣嗎?

王子拿著槍,想要照著他說的操作。然而他手一滑,弄掉了手槍。他嚇了一跳,瞬間血氣全失。他以為蜜柑會趁機朝他開槍。然而蜜柑輕笑,說:「冷靜點。撿起來,再試一次就是了。我不會偷跑。」

王子覺得蜜柑說的是真的。然而就在他彎身要撿槍的時候,忽然浮現疑問:「在這麼重要的局面,我有可能手滑嗎?」得天獨厚、總是被所向披靡的好運庇護的自己,竟會碰上這樣的失敗,太不自然了。然後他想到了:「這大概是必然的。這是必要的失敗。」

「我不要這把槍。」王子把撿起來的槍遞還給蜜柑。

蜜柑臉色一沉,皺起眉頭。

王子感覺到情勢在改變,開始恢復從容。

「為什麼?你以為你赤手空拳就能撿回性命嗎?」

「不是。」王子清楚地斷定。「這大概是圈套。」

蜜柑沉默了。

果然如此,比起欣喜,王子更感覺到無比的成就。我果然被上天守護著。雖然不明白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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