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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說:爸爸背叛,媽媽出軌,子女不能“管”!

成年子女面對自己父母的情感問題,我認為只能是商量,不能“管”。

有些子女將父母這一類問題貼上網路,讓大家來“管”,我認為不妥,一是造成對成年人隱私的侵犯;二是將家庭問題社會化;三是可能導致矛盾激化,從方法論的角度來說這樣做不利於解決問題,被“管”者會因為網上曝光而改嗎?

“管”是什麼?是一種法定的權利和義務,現實中像父母對未成年子女、學校對學生,可以“管”。但是子女對父母,除非父母有精神類疾病,在法律上屬於無行為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時,子女才有法定權利義務去“管”。

就像許多成年子女面對父母對他們的“管”,他們在成年後可以理直氣壯地說:不要你們管!

的確,在子女成年後,父母沒有法定的權利和義務“管”成年子女。

同樣,成年子女也沒有權利和義務“管”父母,不論父母犯了什麼錯誤。

畢竟,成年人的行為是由社會上的法律和道德規範來約束的。

2。“發達”說: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不一樣的地方在於:發達國家修舊房子,發展中國家蓋新房子。為什麼?發達國家的土地太貴了,拆遷的成本太高了。

對待婚姻和對待房子一樣,如果拆舊換新成本太高牽涉的方面太多的話,積極的態度就是:修修補補。有些人對家裡漏雨的房子採取“將就”的態度,寧可投機取巧到外面旅館開房間,也絕不動手修自家的房子。可是旅館畢竟是臨時的,人最後還是要回家的。

( 5 )一個值得關注和救援的群體

我關注婚戀,多是與本身遇到問題的年輕或不年輕的成年人交流。對於尚在父母羽翼下生活的孩子,我雖然也有關注,但終究認為婚戀於他們還是遙遠的未來之事。

然而,“發現爸爸出軌,女兒該不該管?”一文的留言,使我看到父母發生婚外情的數量之大、子女受波及面之廣,顯然已經不能說是特例,而是一個應當引起關注和救援的群體。

婚外戀一般會有避人的特點,尤其是要避開家庭成員,其中的道理不言自明。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現代資訊發達,上初中的子女往往已和父母享受同樣的資訊資源。對於那些流行的電腦網路手機等通訊工具,子女的使用經驗和掌握速度恐怕更優於父母。許多孩子都是從手機簡訊、電話或網路聊天這樣一些最普及的方式中獲知父母的婚外情的。

這樣看來,即使父母很小心,婚外情的“敗露”也是遲早的問題。

更不要說有些粗心的父母認為孩子小,尚不懂事,根本不知避諱。

加之現代城市家庭大多為獨生子女,這類家庭的一大特點是父母與孩子的關係超級緊密。從心理學的角度而言,父母越是與子女關係緊密、感情深厚,子女得知父母婚外情後受到的打擊越大,叛逆傾向也越發強烈。

現實生活中我們看到太多的子女在得知父母婚外情後與之反目成仇的故事。

即使那些表面反應平靜的家庭,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也會受到根本性的損害,子女不再視父母為最親近的保護人。儘管父母事後作出許多努力,但子女卻感覺永遠缺失了這份親情,原本美好的父母子女關係會變得面目全非。這顯然也是發生婚外情的父母要估算到的“成本”。

對於子女來說,往往越年輕,對父母的婚外戀就越不能理解,當然就更不能接受。

從社會現象上說,在男權社會,男性婚後面對的誘惑更多,其婚外戀比例顯然高於女性。因而,那些與父親關係特別親密的女兒,在父親出軌後往往更加痛苦。

父母的婚外情不僅影響到孩子與父母的關係,更影響到孩子自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