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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成了苦瓜臉。

夜色深深,農家小院兒裡一片狼藉,送走了當家之後,一家人才坐在外屋沙上一起聊天,茶几上擺著好幾盒禮品,這是衛卿卿給公婆的見面禮,等當家的都走了,才從車裡拿出來。

“你說什麼?你們領了結婚證了?”聽到楊明坦白,張淑芳面色有些不善,這小子心都野了,結婚這麼大的事兒,都敢瞞著父母了,還敢騙我說怕媳婦黃了。

“媽!您不知道,我要是不動作快點兒,卿卿讓人拐走了怎麼辦?還是先佔下讓人放心。”楊明說道。

看著漂亮的兒媳婦嬌羞無限的垂著頭,張淑芳認同的點了點頭,“這倒也是!”其實她心裡還有一句話沒說:要是生米煮成熟飯,搞大了肚子才保險呢!

“那你們打算什麼時候把婚禮辦了?”楊政方說了一句。

“這個,您可以和我岳父去溝通一下,你們商量著來,我們聽你們的安排。”楊明說道。

提到親家,楊政方就不說話了,他實在有些打憷,親家實在是太能說了。

“這個沒問題,我這就告訴你三奶奶去,讓她給你們挑幾個好日子,然後再跟親家合計合計,把日子定了,怎麼個辦法兒,你們自個掂量著來。”張淑芳說著,起身去了裡屋,給三奶奶打電話去了。

“爸!你們家大黃狗怎麼這麼漂亮呢?養了幾年了?”張揚坐在楊政方身邊,腆著臉的抱著楊政方一條胳膊。

楊政方對這個乾女婿也有些無奈,臉皮太厚了:“養了三年了,就是個小笨狗子。”

“能逮兔子麼?”

“當然能了!上個月,我還帶著它去追兔子呢,別看這狗是笨狗,但是會拿腕兒,那兔子只要讓它看見了,就跑不了。”一提起逮兔子,楊政方也來了精神。

“拿腕兒?什麼叫拿腕兒?”孫芳芳對狗追兔子的事兒也挺感興趣的,立刻湊了過來。

“我跟你們說說啊,這狗追兔子呀,不是說狗跑的比兔子快,就能抓住,狗在追上兔子的時候,它得把兔子咬死了,這才算逮住呢,有的狗傻乎乎的追上去,也不知道下嘴,追追停停的,把它累趴下了都逮不住,咱們家這狗,只要追上了,就是一口,直接就能把兔子的脖子咬斷了,這就叫拿腕兒……”楊政方眉飛色舞的說道。

“是麼?爸,咱們明天就帶狗追兔子去吧?”孫芳芳興奮的眼睛都亮了。

“白天不行!得晚上!”楊政方說道。

“那咱們現在就去吧。”張揚說道。

“行!咱們現在就到地裡逮兔子去,明天燉兔子肉吃,我跟你們說,我這裡還藏著一杆毛槍呢。”楊政方也是晚上的時候喝了點兒酒,神經處於興奮狀態。

毛槍,便是獵槍,有些地方,管打獵叫打毛。

“呃!你們去吧!我們就不去了,我們去睡覺了!”楊明不由分說,拉著衛卿卿就進了西屋,把門銷上了。

房間裡只有兩個人,兩人把窗簾拉上,脫光了衣服,蓋上毛巾被,就倚在床頭說話。

“老公,今天進你家門,也沒有我媽說的那麼可怕呀?”衛卿卿說道。

“有什麼可怕的?要說以前呀,人們挑媳婦,就跟挑牲口似的,一大幫七大姑八大姨的圍著看,可勁兒的挑毛病,然後在彩禮上做文章,那時候的人,能省個就省個,現在嘛,人們思想都解放了,男女平等了,誰還敢把娶媳婦當成挑牲口呀?”楊明說道。

“你這人說話怎麼這麼讓人不愛聽呀?娶媳婦還當成挑牲口呀?”衛卿卿沒好氣兒的白了楊明一眼。

“你以為呢?我媽說了,舊社會的時候,婆家就是把媳婦當成牲口用呢,每天三五點起床,先是給公婆燒洗臉水,把水燒開了就做飯,等飯做熟了,天也差不多就亮了,然後伺候丈夫起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