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事,不是嗎?”
元毓盯著李未央,半響都沒說話,他意識到,自己沒辦法矇騙她。他兩眼在她秀靨上一轉,眼裡的淚光彷彿變戲法一樣消失不見了,換了一副神情道:“郡主不愧是女中豪傑,叫我越發相敬了。我若是娶了你,定然親你愛你,決不怠慢的,但常言道,識時務者為俊傑。你要想清楚,若是你再不老實回答,我多的是法子羞辱你,叫你不得不說。”
李未央聞言抬起了頭,雙眸中帶著冷意,口中卻是輕笑道:“這個麼,我倒是可以幫忙。這世上的酷刑千姿百態,樣樣我都熟悉,燕王若是有興趣,拿我做做實驗,那也是無妨的。”
元毓既然不預備殺李未央,自然不會在她身上留下明顯的傷痕,用刑根本是行不通的。
李未央瞧他模樣越發焦躁,失笑道:“哦,我倒是忘了,您是要留著我一條命的。那麼,乾脆用千百根銀針刺穴如何,據說那滋味如同上萬只螞蟻在啃食,表面不留傷痕,實際上卻痛苦無比。燕王可願意試一試?”
元毓見她笑容滿面,眼神裡卻極為認真,根本不像是開玩笑的樣子,他不禁心中微微一寒。
“銀針刺穴若是不可以,那換換其他的法子?”李未央言談之中,不帶半絲的恐懼,只是冷眼瞧著他,好像真的是在給他出主意。
元毓那張漂亮的臉孔幾乎扭曲,他快步扭頭走了出去,簾子啪地一聲摔下。很快,便有護衛進來,強行把趙月和白芷押了出去。李未央看了一眼趙月蹣跚的步子,微微閉上眼睛。
她本可以要求對方替趙月治療傷勢,可是這樣一來,元毓便會抓住了她的弱點,知道她在保護自己的婢女,他會利用他們來威脅她。所以,李未央越是表現的不在乎,他越是會覺得那兩個人沒有利用價值,不會過分為難他們。
李未央被獨自留在這個華麗的屋子裡,過了有生以來最為漫長的一夜。
她一直閉目養神,卻是沒辦法入睡,腦海中一直飛快地盤算著整件事情。這樣坐著,整整兩個時辰。彷彿到了傍晚時分,她才突然警醒地看了門一眼,果然見門被推開,只是進來的並非是元毓,而是兩名美貌的妙齡婢女。她們的手上都捧著托盤,托盤上是華麗的衣物,釵環,其中一人恭敬地向李未央下跪道:“郡主,我家王爺請您更衣,並且一起用晚膳。”
別人都是先禮後兵,元毓卻顯然是反了過來。李未央知道,元毓這個人看起來很強勢,疑心病卻很重,她剛才若是對用刑表現出一絲的怯懦,他便會用這樣的法子來對付她,畢竟這世上隱秘的法子多得是,完全可以叫人說實話,尤其元毓是在宮中長大的,什麼駭人的點子他都想得到,可是李未央偏偏表現得毫無畏懼,甚至還積極地幫他出謀劃策,讓他更加摸不準她到底在想些什麼,索性便換了法子。
李未央拒絕梳妝打扮,只不過穿著自己的衣服,率先走了出去。那兩個婢女對視一眼,都不敢多言,畢恭畢敬地走在前面,替李未央帶路。很快將她帶到一間屋子面前,其中一人主動替她推開了門,這才和另外一人一起退了下去。
李未央慢慢地走了進去,這個屋子比剛才的那一間還要奢華、富麗,卻並不低俗,反而營造出了一種高雅脫俗的氣息。看不見一樣多餘的擺設,即便是一個盆栽、一幅畫,都是擺放在最恰當的位置,顯示出不凡的品味。在出行的途中,明明可以住在使館,對方卻偏偏在大曆買下這麼一幢宅子,可見是早有準備的。
李未央走進去,便看見一個俊俏的少年正坐在桌子面前,似乎一直在等待她。如果說剛才他還是一個惡形惡狀的綁架犯,現在已經變成了翩翩濁世佳公子。見她進來,便是微微而笑。
不管此人是個什麼樣的人,但僅僅他的容貌而言,的確是極為出眾的。
李未央知道越西皇室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