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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是她,威脅的“施暴目標”是手非腿,終於有一日,他實現了自己的承諾。

他打斷了她的手。

她常想,如果這男人曾對此事表示過後悔的話,他也只不過是後悔毀了一棵搖錢樹。而他的悔意,在發現女兒一樣可以繡出帕子賣錢,而且速度遠遠快過她時也早已蕩然無存了。

他怪她刺繡速度太慢,害他賣不了多少銀子,卻不知當她知道他將她精心繡成的《絡緯鳴秋》只賣了十兩銀子時的震驚與心碎。

那一刻起,她決意永遠不會告訴他,她被贊為“精巧疑鬼工”的繡作在京師價高一時,尺幅千金難求。她也不會告訴他,身為宮廷所設的文繡院的院主,只要她肯,她完全可以開宗立派,開班授徒,日進斗金。

不是怕他會藉此獲利,只為心死。

刺繡必當志專神定,心無物擾,閒靜從容,這一切,在她發現自己嫁的是怎樣一個男人的同時全都變成了奢求。

她再繡不出出色的作品,順了他的意,繡著他從歌坊瓦窯招攬來的生意,諸如鴛鴦鳥、並蒂蓮及至繡春香囊,如意荷包。那些不堪入目的春宮畫由她的手繡成風流扣時,她的心也漸漸麻木,再回不了當日紅粉芳顏、十指春風。

她認了命,只為出嫁從夫,是這樣的結果她也受了,卻在今日,聽到一樣殘酷的話語由他口中,對著她唯一的女兒說出。

她的骨血呵。

她望著小小少女空洞的眼,心中只剩悲哀,第一次質疑起自己選擇的命運。

當年,拋下如日中天的刺繡一業,遵從爹爹生前為她訂下的親事,孤身嫁至洛陽,做對了嗎?

隱姓埋名,是怕欲納她為妾的瑞宗王爺的追騎。開始時,不告訴他,是不想他擔心;而後,卻是傷透心後的心灰意冷。一切過往,皆作前塵,她的“盧繡”,自《絡緯鳴秋》後成為絕響。

信守舊盟,她不曾後悔過推卻王孫公子的追逐,為他洗盡脂粉,布衣荊釵,於市井鬧區,做村姑民婦。即使他粗鄙不文,好賭成性,一日嫁了他為妻,他便終身是她的夫,她毋庸置疑的天。

直到聽到她三年前已領教過的這句話。

而這次,他威嚇的物件是他們的女兒。

若只是隨口說說,他不會費事地將“手”改成“腿”,小小一個字,卻讓她明白了他的用心。

是怕再打斷一雙手,就斷了他的財路吧?而“腿”,就算打斷了,也並不妨礙到刺繡呢。

她合上眼,遮去眸中赤裸裸的慘痛,也關上愚蠢的仍餘著一絲奢望的心門。

這樣的日子,還要過多久?

拉起最後一針,女孩低首咬斷綵線,卻無法鬆一口氣。她太瞭解桌前這個男人的習性了,只要她還能繡,他就不會捨得讓她閒太久,而這,也就意味著她必須不停地繡下去。

她抬起眼,越過旁若無人的狼吞虎嚥的男人,不自覺的帶了疑問的眼,覷向孃親。

三年來,她一直一直地繡,日子就像線團一樣找不到盡頭。到什麼時候,她才可以真正地喘一口氣,歇上一回?

疲累的杏瞳對上一雙滿載悲哀的美眸,一大一小兩個女子眼波中交流著無奈與無助,再悄悄收回視線,將目光放在茫然虛空。

作孃親的無力地垂下眼簾,低語:“對不起——”

她的孩子呵,懦弱的她從未曾有辦法保護到她一點。

這樣的日子,還要多久?

後世的《絲繡筆記》或《繡譜》,在說到刺繡名家時,都不約而同地寫著這樣的話:“盧眉娘,姑蘇繡女,以女紅行世,工巧無比。十指春風,迥不可及。至道元年,以二八稚齡入主文繡院,而無一異議者……”

至道十一年,盧眉娘得到繡界至高榮譽後第十二個年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