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最後只得請獸醫了。”
聽了劉李氏那不恰當的比喻,所有人都忍不住笑了,小倩捂著肚子道:“萬一獸醫開了幾副獸藥給吃,那可就完了。”
如果是周奇說這話,劉李氏肯定會生氣的,但她對小倩這未過門的媳婦一向是青睞有加,如何捨得數落她一句?笑笑便罷了。
“那周奇你幫我打個電話給他,真該死,這裡限制得,連個電話都不能打。”
不到半個鍾,那位工商局的同學一聽到劉邦竟進了警察局,立馬就趕過來了。他的效率可比警察們要高得多了,三下兩下地便向劉邦瞭解清楚了事情的始末,然後道:“你這事應該不是很麻煩,警察局每年都要處理大量你這樣的案子的,不過你是華族,警察們遇到華族等少數民族的案子時通常都要先放一放,或者刁難一下,或者敲詐點錢財什麼的。這樣的事情在我們工商局裡也很常見,只不過很多事我都替你擋過去了。”
現在可都已經是二十一世紀了啊,竟然還存在種族歧視!劉邦震驚得說不出話來了。
工商局同學自然理解劉邦的心情,淡淡一笑道:“我去跟他們談談。按照你說的,是那人劫持人質在先,且他們帶那麼多人來,是準備硬要奪取你的利益的,你們的行為還屬於正當防衛的範圍。只不過被捅了數刀,現在還在醫院搶救,尚未脫離危險的那人,你真的確定是劫持他的大漢捅的麼?如果不是,恐怕你們會有許多麻煩。”
“當然是那大漢捅的了,他當時正把刀架在別人的脖子上,誰敢靠近?”劉邦言之鑿鑿地道,這些細節可是很必要的,將成為定罪與不定罪的標準,所以他必須一口咬定是大漢做的。
“這就好,我去找負責這件事的警官談談。”同學說完,轉眼消失不見了。
…………
“那警官說了,你們正處於訊問期間,本是不準保釋的,但如果你們每人交三千萬VND保證金,可以法外施恩,准許你們保釋。”工商局同學跟警官談了將近一小時,才帶回這麼一句話。
劉邦忍不住氣憤道:“這不是故意刁難人嗎?沒有罪的便應該無罪釋放,幹嗎還要交三千萬VND保證金呢?若有罪,就算是交再多保證金也不能釋放啊。”
“你還別說了,劉邦,那位警官特別‘關照’你呢,他說你是華族,又是那群人的頭,如果你要保釋的話,得交六千萬VND。我跟他交涉了半天,他才勉強肯讓你以四千萬VND保釋,而且還要求你留下地址和電話號碼,以便一有情況就可以傳呼你回來……”
“條件那麼多,這不公平。我乾脆不保釋了,在這裡坐夠四十八小時,看他們放不放人?”劉邦也學他們耍起賴來了。
“這不行啊,”工商局同學勸道,“如果他們一分錢的保證金都拿不到,肯定會想辦法將一些模稜兩可的罪名加到你們身上的,到時候你們就麻煩了。那可不是幾千萬VND能解決得了的。你可要考慮清楚啊!”
“可是我一時哪裡有那麼多錢來交全部人的保證金啊,而且那些錢白白地送給他們,我不甘心。”
“不是要交所有人,是先交你的那四千萬VND保證金,讓你先出來。”
“不行,是我請他們來的,要出去大家一起出去,要在這裡就大家一起在這裡待著,我不能無情無義地拋丟他們。”
“現在不是講義氣的時候,一旦你脫身,便可以想辦法營救他們。警察見在他們身上榨不出什麼油水,而他們又確實沒什麼罪,到時自然會放了他們的,他們只需忍受一兩天的牢獄之苦而已。”
劉邦聽他說得有理,便不再堅持,花錢消災恐怕是一個恆古不變的真理吧!
………【第七十四章 初逢對手】………
經歷了這件事後,大家的心更加團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