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殺恩銘的徐錫麟,其家更是富甲一方,自己還捐了個道員。參與謀殺鐵良、親身行刺王之春的萬福華雖說家境不算富裕,但後來也學醫經商,還是個候補知縣。
清季的**暗殺其行為本身帶來的意義好象比目的更為重要。除了恩銘被殺之外,其餘因行事匆忙、準備草率、策劃不足,全都未遂。事實上,當時的暗殺者並不在乎刺殺的物件是死是活,也不在乎自己能否脫身,他們比較看重的是這樣的行為所帶來的巨大影響。每次暗殺事件之後,壯懷激烈、一腔熱血、慷慨赴死、義無反顧的精神可以引起轟動效應,暗殺者的“英雄形象”和自殺式的壯舉,遠比死一兩個清廷官吏更有價值。如汪兆銘行刺攝政王載灃,無論是**黨還是後來人,好象也無人在乎攝政王的生死和這樣的行為能否取得成功,大家更鐘情於“年少有為”的汪兆銘如何慷慨悲歌,“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而汪在獄中與陳氏的那段情緣故事才是歷史的興奮點。
那時的暗殺,只有徐錫麟殺恩銘案導致的後果比較嚴重,恩銘死了,徐錫麟被捕後處以極刑,而其他的暗殺,其物件活著不說,行刺者也沒有受到本應受到的嚴重懲處,株連瓜蔓就更少。象吳樾是自毀,事件過後,僅有介紹他住進桐城試館的戶部主事金壽民被革除功名,其餘人等均無牽涉。汪兆銘儘管入獄,但發落不算很重。依照當時人的說法,“大抵清廷末造,恇怯成風,不敢濫興大獄,以聳中外視聽”。
清末暗殺之所以蔚成風氣,既是受歐洲**、俄羅斯黨人的影響,也是那時**黨對時代的認知。“排滿之道有二,一曰暗殺,一曰**。今日之時代,非**之時代,實暗殺之時代也。”,“欲言**者,不得不前以暗殺,後以復仇(**)。”**黨人的暗殺,其實更重要的是宣傳是造勢也是震懾,按當時的說法,是為了“殺一儆百”之效。刺殺王之春是為了警告那些“賣國”之輩,刺殺鐵良是想威脅那些“頑固”派,刺殺出國考察憲政五大臣是為了破壞當政者利用憲政進行“欺騙”的陰謀,刺殺攝政王載灃則是表明推翻清廷的決心。正是在這些近似瘋狂的暗殺聲勢中,**者的偉岸形象得以樹立,當政者也聞風喪膽。辛亥**後及清室遜位前,還有兩起暗殺,將清末的**暗殺推向了頂峰。一次是三位**黨人謀炸袁世凱,未遂;一次是**黨人彭家珍炸斃滿族親貴良弼,彭家珍當場身亡,良弼血肉模糊,最後慘死。這兩起暗殺令京師全城處於恐慌之中,為清廷瓦解、民國確立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可以說,民國成立前的暗殺塑造了一批英雄,也製造了一片**的恐怖氣氛。;
但在民國建立後,中國的政治暗殺出現了重大轉變。
民國肇建之時,總統、內閣、議會、政黨、憲法這些近代政治制度的諸多要素均呈現出來。政黨團體有大小六百多家,而且是自由組合,各具主張,基本沒什麼限制。內閣是聯合組閣,而且還是經國會正式透過。如唐紹儀、陸徵祥、趙秉鈞、段祺瑞、劉冠雄、熊希齡、王寵惠、蔡元培、宋教仁、陳其美、施肇基等內閣成員,除個別人外,多是應一時之選,不論放在什麼樣的民主國家,其學養、背景、歷練、素質都算優秀。議會分參、眾兩院,儘管不出自選民,但依據的是1912年8月頒佈的《中華民國國會組織法》,也是自由選舉,各黨各派各省均有代表。
由於民國完全不同於清廷**,公開肆意捕殺異己為社會所不容。因此一些人只能靠暗殺來維護自己的權威和利益。無論是**黨內部,還是執政者,均熱衷於使用暗殺方法來對付持不同意見者或不同派系的人。因為**者和執政者一樣,當他們自己的利益受到挑戰時,即便是同道,照樣不能容忍。而行刺的方式和目的,也轉變為單純殺人,而不在乎行為本身是否英雄壯舉。他們不再是響噹噹的熱血青年,而是要千方百計地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