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保護外國人版權之後,一些立法者又提出了新的“兩步走”; 即首先加入國際保護水平較低的《世界版權公約》;然後再加入保護水平高的《伯爾尼公約》 。在加入《伯爾尼公約》 的問題達到共識之後,隨之又出現另一個“兩步走”的主張,即按照國際標準保護外國人的版權,中國人的版權則用較低標準。
我們總是不能放開雙腿大步向前走。總有這樣那樣的顧慮,總是收不開膽子。
而鄧小平的南巡講話,則給智慧財產權保護標準問題上的這些爭論畫了一個大大的句號。
在鄧小平南巡講話的精神鼓舞下,全國人大常委會對中國同時加入《伯爾尼公約》和《世界版權公約》的議案進行表決。表決結果,到會的一百一十七名委員中,贊成:一百一十五票;棄權:兩票;反對:○票。
國家版權局局長宋木文將這次順利表決與著作權法表決透過時的情景作了對比,他說:“這種變化是驚人的。”
向國際標準靠攏。向國際標準看齊!這已經成為中國的一致的聲音。中國的專利法按照國際標準對不符合國際慣例的條款進行了修訂。關於按照國際標準修改著作權法的呼聲也日益增強。國家版權局已經公開表示:將為此作調查研究等準備工作,以便在適當的時候提出著作權法的修改方案,使我國的版權保護水平進,一步向國際標準靠攏。
然而,國內許多同志並沒有因為頒佈著作權法和加入國際版權公約而作好執行國際版權標準的準備。即使在高層人士中,著作權保護的認識問題也沒有完全解決。一位相當級別的同志甚至這樣說:“這部法,不過是騙騙洋人而已。”
與此同時,國外一些人對中國能否建立真正的版權保護制度表示懷疑,對中國保護國外版權的誠意表示懷疑,對中國政府是否有能力制止侵權現象表示懷疑。
正在這時,出現了《飄》續集《斯佳麗》版權風波。這場風波的平息證明,中國政府真誠保護國外版權,並且有能力制止對國外版權的侵犯。
由美國作家瑪格麗特· 米切爾所著的風靡全球的小說《飄》,在中國有許多版本。這些版本的翻譯和出版都未經作者及作者繼承人的授權,也沒有得到美國專有出版者的版權轉讓。如《飄》一樣,中國大陸出版的浩如煙海般的翻譯圖書都是在沒有版權轉讓關係的情況下飄洋過海而來的。
然而,到了《飄》的續集,情況不同了。中國的著作權法已經頒佈並實施。中國正在盡力改變“海盜大國”的不良形象。
首開先例的是上海譯文出版社。
鄧小平畫了個句號(2)
這家出版社在1991年初獲悉美國華納出版公司正在籌備出版《飄》續集《斯佳麗》的時候,就萌發了購買這部書的版權的想法。
數十年來,千千萬萬的《飄》迷們一直在推測主人公斯佳麗和白瑞特的愛情結局,多次要求作者再寫一部續集。然而,作者拒絕了這一要求,又由於在1949年8月的一次意外車禍中重傷致死,而最終給讀者留下遺憾。幾十年後,一位叫亞歷山德拉· 裡普利的美國女作家,在《飄》作者繼承人的授權下,有幸在眾多作者的競爭中成為續《飄》的唯一作者。經過三年的奮戰,她終於在1991年2月交出了長達一千頁的英文《斯佳麗》原稿。美國華納公司付出版權費五百萬美元。
這個訊息一經披露,便在全世界引起轟動。全球的《飄》迷們渴望從中揭開懸了半個世紀的一對冤家的愛情結局。四十多個國家從美國華納出版公司購買了在本國翻譯出版的權利。《斯佳麗》以二十二種文字在全球發行,成為世界出版史上的盛舉,同時也是世界版權史上的盛舉。各國為購買這部暢銷書的版權,都出了高價,僅日本就付出版權費一百五十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