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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部分

是要爭分奪秒。

在會議室坐下,一個警員直接站起來說道:“鄒探長,我給你介紹一下前兩起案件吧。”

鄒誠點頭說道:“好。”

警員將臺子上的螢幕開啟,上面出現了圖片和介紹。

警員介紹說道:“第一起案件,發生在上個月,也就是六月十二號。”

“被害人是一對夫婦,他們被逼迫絕食了七天,之後被兇手殺害,兒子被帶走。”

看到上面的圖片,鄒誠發現被害人被發現的時候,是被綁在凳子上,一男一女,綁在桌子的兩邊。

“對了,在他們的胃裡發現了桌子上放的觀賞性植物的葉子,推理他們可能是餓的想要吃葉子。”

吃葉子?

怎麼吃,他們有嘴吃葉子嗎?

如果有的話,為什麼不大喊大叫,去求救。

兇手可能在房間裡面停留七天嗎?

兇手無時無刻的呆在房間裡面,這是不可能的,兇手離開之後,一定會堵住他們的嘴,那麼他們用什麼吃的葉子?

這一點鄒誠表示懷疑,讓祝婷記在了筆記本上。

“第二起案件,發生在六月二十七號,死者同樣是一對夫婦。”

“他們死前被兇手用火去燒,全身的燒傷面積都高大百分之五十。”

“家裡的女兒,同樣失蹤,應該是被兇手帶走的。”

警員將兩起案子介紹完,說道:“第三起案件,就是今天發現的,死者同樣是一對夫婦,死後兒子下落不明。”

三起案件,現在全部已經介紹完了。

梁鶯啼也過來聽了,聽完之後,忍不住問道:“那些孩子還安全嗎?”

梁鶯啼的話,是現在所有警員都擔心的問題,孩子還安全嗎?

這一次他們抓到兇手只是一方面,最重要的是解救孩子,都是一些年紀很小的孩子,落在這樣兇殘的兇手手裡,讓人擔心。

面對梁鶯啼的詢問,鄒誠說道:“如果犯人是戀童癖的話,孩子生還的機率很小。”

鄒誠的一句話,讓祝婷也緊張起來,說道:“真的嗎?”

“根據統計,百分之六十一的孩子都會遇害,不過現在還不要下結論,而且我們還有剩下的百分之三十九,別太擔心。”鄒誠勸慰了一下祝婷和梁鶯啼。

害怕兩個女孩子繼續多愁善感,鄒誠對上面的警員問道:“你覺得這一次的案子是同一個犯人嗎?”

是同一個犯人嗎?

看似每個都是父母被殺害,孩子被帶走,但是每一次的作案手法卻不盡相同。

第一起案子,餓死?

雖然最後是被兇手殺死的,但是兇手強迫被害人絕食七天,這是想要餓死被害人嗎?

第二起案子,火燒?

第三起案子是什麼?

放在紙箱裡面,這是什麼意思?

警員站在臺上說道:“鄒探長,會不會是模仿殺人,每一次的作案手法都不同,而且第三起案件犯人報警了,前兩次可沒有。”

另一個警員說道:“會不會是同夥犯罪,他們不是一個人?”

這些警員說了自己的問題之後,鄒誠說道:“根據第三起案子的資料,上面的解刨報告表明,這一次的夫婦都是被同一種兇器刺傷,而且傷口深度相同。”

“證明是一個人所謂,如果是同夥犯罪的話,一定會分工殺人。”

鄒誠認為兇手只有一個人,如果是兩個人共同犯罪,那麼一定是一個兇手殺一個人。

這是一種儀式,一種投名狀,一種跑不了你,也跑不了我的感覺。

兩個人一起犯罪,一個人殺了兩個人,另一個人沒有殺人,那麼殺人的心裡會怎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