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大眼睛的芭比娃娃,木楞楞的。
【尼瑪,這玩意兒還要戴多久?】
她就像個重新組裝的芭比娃娃,全身上下到處都是補丁。
“行啊,量刑越重越好。”
顧小小不想當好人,以前就是太好了,總是被人欺負。
在孤兒院裡,有人欺負。
尼瑪,被人領養了,還是受欺負,還要揹負鉅債!
這些日子,她才發現拋棄道德做壞人,讓別人不爽,竟然前所未有的輕鬆。
陳松點頭,“根據《刑法》第246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利用資訊網路誹謗他人,同一資訊瀏覽量達到5000次以上,轉載500次以上,就認定為情節嚴重。”
這些在顧小小提供的證據裡都足以證明,每條資訊點選量都達到10萬次以上,轉發都在5萬次以上。
“他們的情況和周若彤那個案子不一樣。
你昏迷29天才剛醒來,屬於植物人初醒,沒有任何防範能力,她屬於單方毆打,性質極為惡劣。
若是她那一巴掌打上了,就不可能數罪併罰才判5年,而是10年。”
顧小小認真聽著,她一個準備當鹹魚的人,總要找些可靠幫手,才能放心鹹魚,不然被人蒸了吃掉那豈不悲哀。
【不錯,陳松還是挺負責的嘛,等案子結束了,律師費不少,還要給他的團隊發獎金。】
陳松話音頓住,這個扣扣嗖嗖,貪財的女人竟然還要發獎金?
這一年10萬的服務費已經不少了,有案子還另外算費用,比起市場行情都要高很多了。
真是搞不懂這個烏鴉嘴到底要哪樣?
不過,還別說,她除了想啥準啥,真沒有別的毛病,挺漂亮一姑娘。
兩人商量了一會兒,陳松讓顧小小在微博上發了一條資訊。
春眠不覺曉:關於網上所謂被害人捏造事實,對我的誹謗發出宣告:
對於網上某些人捏造事實,對我惡意誹謗和人身攻擊,本人現在不發表任何評價,所有內容全部都不屬實。
限你們在2小時內全部刪除,並且,就捏造事實引發輿論,導致對我的不實言論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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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