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亞蘭不比景之璇漂亮,他喜歡她是因為覺得他們地位相同、身份上沒有與景之璇在一起時的壓迫感。
他覺得有錢人家的女兒就算再溫婉,也總有大小姐脾氣。但現在他明白了,只要是女人,你多寵她一點,乞丐也敢衝你發脾氣。
這是他最不能容忍的一點,現在溫亞蘭觸了他的底線,讓他忍不可忍的一巴掌拍了過去,吼道:“夠了!”
那鞋子她穿就穿了,家裡景之璇留下滿滿一櫃子的漂亮衣服,溫亞蘭都捨不得扔,他沒意見。可偏偏要讓它們的主人看見,他也很沒臉好不好?!
這女人,越來越小心眼,越來越愛慕虛榮。再不是他初中時遇到那個靦腆懦弱、自卑膽怯的人了!
只有那個時候的她,譚必凱才能找回一些自信、才會忘了自己同樣卑微的出身。覺得自己已經功成名就,高人一等。
溫亞蘭被這一巴掌拍得耳邊轟鳴,她以為這男人夠愛她。至少,從初中到現在,近十年了。沒想到為了一點小事就打她。
“譚必凱,你記住今天的所作所為!”丟下一句話,溫亞蘭光著腳捂了臉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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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秘書。”
在扶了景之璇出來之後,明揚發現她的臉色還是很不好,不由擔心的叫道。
“景秘書,別這樣。他們不值得。”明揚心疼地看著她蒼白的小臉,那一雙明亮的大眼瞬間失了光華。
明揚知道,這一份感情她保留了那麼多年,愛他已經成了習慣。她怎麼可能真的說放就放?
如果她真的能這麼無情,自己也不會愛上這樣的她了。他眉頭緊皺,彎下腰身,直接將她橫抱了起來。
 ;。。。 ; ; 溫亞蘭氣得吐血。奈何對方是兩人聯網而她只是單機操作。
明揚站在那裡,無形的壓力就可以將她壓得喘不過氣。
“咦,溫小姐這雙鞋子好眼熟。不是我一年前買了不要的嗎?”景之璇低了頭,盯著溫亞蘭的腳打量。
為配合一場宴會,她買回唯一一雙細長高跟的鞋子,但發現自己穿上走路不舒服就放那裡了。
沒想到,溫亞蘭可能看它很新,而且價值不菲,居然撿了來穿。
說真的,看到她穿著自己穿過的鞋子時,景之璇心裡陡升一股噁心感。
“景秘書。這世上不幸的人很多,不要嘲笑撿垃圾的人。”明揚半抿著唇,輕聲道。雖是指責,但語氣卻充滿寵溺。
明揚的這一句讓溫亞蘭感覺自己像被人圍觀的猩猩,似乎周圍的人都在暗自嘲笑她一般。
“哦,知道了。不過人窮有志,如果是我,別人不要的,再好我也不撿。”景之璇很是配合地回。
溫亞蘭簡直無地自容了。
她以為這雙鞋子躺在最底層的鞋架上那麼久,景之璇一定早不記得了。沒想到現在一眼認出來,她這是有多丟臉!
她也知道,再好再貴,都是別人穿了不要的。被赤…裸裸指出來,恨不得挖個地洞鑽進去!
“說得真是好。明總,你聽到了嗎?別人不要的,再好都不要撿。”譚必凱悄無聲息地走了過來。他摟過溫亞蘭的裸肩,從鼻腔裡哼出一聲,笑道。
輪身份,他根本不是明揚一個檔次上的,但他自認憑自己能力一步步坐到現在的位置,絕對要強過僅憑家世坐到現在位置的明揚百倍。
在他看來,明揚不過是運氣好,投了個好胎而已。
景之璇的臉色一瞬間變得蒼白。譚必凱的意思是,她是他不要的。
她的手都在顫抖。憑什麼,就算不愛,也論不到他來嫌棄不是麼?
她從來沒有做過任何對不起他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