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負數,她也不想面對仇人之姐,只要一想到齊萍,暴戾的怒火就不停在翻湧。
江暮雲也生氣。
除了生氣還自責。
“是我的錯,當初就不應該叫齊芳來家裡做工。”
如果齊芳不來,齊萍就沒有機會登堂入室,她的小外孫也不會受到傷害,現在就期盼著孩子身體裡的毒素儘快代謝出去。
“以後不找保姆了,孩子家務我自己來。”
話雖這樣說,可江暮雲身體也不算健康,溫淺忙於學業,等到九月份服裝店開業,學校、店面、家裡三頭跑,肯定忙不過來。
周時凜就更不用指望了,部隊紀律嚴明,不能隨意遲到早退或者是請假。
至於陸琳兒,八月婚期在即,結了婚她肯定要隨顧良州定居香江,所以,還是要找個靠譜的保姆來分擔家務。
“媽,你不用自責。”
“誰能想到齊萍會做出這種喪心病狂的事情,而且,我懷疑,她是受人指使。”
否則,如何解釋齊萍的行為。
無冤無仇下毒?
實在是說不通。
這時,周時凜從外回來,第一句話就是——
“媳婦,你說得沒錯,齊萍確實是受人指使。”
經過公安連夜審問,齊萍已經全部招了。
一開始她還想狡辯,可經過指紋鑑定,那個作為物證的白色藥瓶上只有她一個人的指紋,鐵證如山之下,她只有認罪的份。
“不過,她沒有見過指使她的人。”
兩人一直用電話聯絡。
“有電話號碼就不怕,一定能找到真正的主謀。”
“嗯。”
溫淺擰了下秀氣的眉頭,煩躁地揉了揉眉心:“這種敵在暗我在明的感覺真是一點都不好,很讓人不安,總覺得暗地裡有一雙陰鷙的眼睛在盯著我們家的一舉一動,你說這個人會是誰?”
“別想那麼多了。”
周時凜坐在她旁邊,替她揉捏肩膀。
烏雲會散去。
壞人總有自露馬腳,無所遁形的那天。
接下來的幾天。
齊萍的判決下來了,以故意傷害罪處十年有期徒刑,正值嚴打期間,她這樣的行為甚至還被樹立了典型,用來警示民眾。
齊家夫妻也以妨礙公務的罪名判了一年。
這下好了,一家三口攜手進監獄了,至於齊芳,她沒臉再待下去,收拾了自己的行李就離開了,連工資也沒要,只說留下給蟲蟲買好吃的,就當是她的賠禮。
一場風波終於過去。
之後就是等公安局那邊繼續查指使齊萍投毒的人,不過只有一個電話,查起來的難度不小,對方做得很隱蔽,留的電話號碼也是公用電話攤位的。
因此,線索就算是斷了。
不過,周時凜也沒有放棄查詢真兇,齊萍一進監獄,對方可能很快就會收到訊息,既然敵在暗我在明,那就敵不動我不動,等著對方再次出招。
七月一過。
陸琳兒的婚期眨眼就到。